本报讯(记者刘世方)桂林丰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为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近日在环保部门的督促下关门停产,并被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这家公司在2004年8月开始办理相关手续,于2005年春节正式生产。 正式投产后,他们对一些设备进行了更新,增加了清洗和成型两个工段。产品主要是利用废旧塑料,生产撕裂膜和背心膜。
他们租用的是原桂林塑料制品厂的厂房,并对这家厂的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变更。
去年8月26日和11月6日,桂林市环保局两次接到附近单位和居民对“丰德塑料”非法排放有毒气体,污染周边空气环境的投诉。
市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数次前往现场调查,两次监测了恶臭污染指标,并向居民了解污染情况。情况表明,公司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简陋,造粒机和吹膜机在生产时,经高温加热后的废塑料散发出难闻的气体四处扩散。而数十米外就是办公楼和居民小区,住户1000多人。有时剌激的味道,让居民连窗户也不能打开。
随后,市环保部门责成该公司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为防止公司逃避环保法的处罚,还请工商部门暂停办理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年检和变更手续。2005年11月,市环保局依法撤消了公司的排污许可证的行政许可。今年6月,市环保局对丰德公司未办环保申批手续,发出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生产。
市环保部门还根据《环保法》等相关法规,对该公司违法排污行为处以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到本月上旬,记者来到这家公司的生产厂房,见到公司已经拆除了全部设备,正式停产。
据记者了解,此案是我市在连续三年的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处罚最为严厉的一次,也是我市在自治区挂牌督办的一个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