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 李志斌提出: 严重学生安全事故不能“私了”
如果学校提供的教学条件不能保证学生“安全”,一旦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审议了《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一批地方法规。
《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学校必须保证设施安全
条例规定,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学校教职工在履行职务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负责赔偿后,可以依法对该教职工进行追偿。
昨天,在分组审议时,关于教学条件的安全问题成了委员们讨论的焦点。
“学校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场所、办学条件、办学基地及生活设施。”委员王日新认为,安全条件不合格,出了事故必须由学校承担责任。
严重事故不能自行解决
条例规定,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当事人可以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以协商方式自行解决。对于“自行解决”,委员们提出了不同意见。其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斌认为,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比较复杂,对于轻微的人身伤害事故,可依法采取自行解决的办法,但“不是所有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都可自行解决”。李志斌说:“比如对严重的人身伤害、人身伤残或死亡事故而言,即使自行解决,司法等有关部门也将介入。”
该观点得到了一些委员的赞同。
不买责任险出事故学校赔
如果学校没有购买学校责任保险,出了重大、群体性事故,赔偿将由学校承担。
条例规定,如果因学校过错发生重大、群体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对于事故处理所需资金,购买学校责任保险的,由责任保险赔付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学校举办者承担;未购买学校责任保险的,由学校举办者承担。
《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过春节放炮基本不成问题;结婚、竣工仪式能否限放?
市民过春节放炮已基本上不成问题,但是老百姓结婚、大型工程竣工仪式能否改禁放为限放呢?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在昨天的小组会上,郑州市“放炮”条例已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多数组成人员的赞同,市民春节放炮的愿望即将实现。但是,改禁放为限放后,安全问题成为审议的焦点。“如果过年不放炮冷冷清清的,让人感觉不到过年的气氛,可毕竟禁了12年,如果开禁安全是第一大问题,尤其是限放第一年,管不住后果不堪设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斌认为。
既然很多人赞同“开禁”,能否考虑扩大一下“开禁”的范围,比如老百姓结婚、大型工程竣工仪式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爆竹品种等范围内,将禁放改为限放。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程锋提出。
当然,对于“开禁”也有持反对意见的。有的委员认为,郑州市建成区人口密度大,而且现在烟花爆竹的敏感度和威力也比以前增大很多,再加上老百姓生活好了,一买就多买,一放就大放,这些将对老百姓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郑州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洗车场不节水可罚3万元
开个洗车场容易,但不节水可能被罚款。
昨天审议的条例规定,营业性的洗车场(点)必须使用节水型器具,有2个以上(含2个)洗车位的,必须建循环用水系统,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处以1万~3万元的罚款。
另外,若有单位或个人经营洗浴、游泳、水上娱乐项目不使用节水器具,或用自来水搞水产养殖,也将被处以1万~3万元的罚款。
节余的用水指标可转让
如果一年的用水指标为1万吨,只用了8000吨,节余的2000吨用水指标就可以卖。
条例规定,计划用水单位通过调整产品、改革工艺、建设中水设施和雨水利用设施等节水措施,减少实际用水量的,其节余的年度用水指标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同时,节约用水管理部门不得减少其年度用水指标。
超指标50%加收四倍钱
申请了用水指标,就要节约用水,如果用水指标超了,对不起,加价收费。
条例规定,超出计划量20%以下的部分,加收两倍的钱;超出20%至50%的部分,加收三倍的钱;超出50%以上的部分,加收四倍的钱。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草案)》
单位须为农民工缴工伤险
无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企业、工商个体户,都必须为单位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昨天在审议时,有的委员认为,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出过大力,贡献大,必须让农民工与城市职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根据草案,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由劳动部门依法查处,责令限期参加;逾期不参加的,可按应缴工伤保险数额,处一至三倍的罚款。
工伤鉴定人玩假可罚万元
根据草案,如果提供虚假证据、采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工伤认定决定的,将不算数。劳动部门或其上级机关,可以撤销工伤认定。从事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
养老险缴到退休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因工致残的职工,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一直到正常退休年龄。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可选择一次性或长期领取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伤亡,将按上一年度该地区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58个月的工亡补助金;如果职工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中因工死亡,将一次性发给60个月的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后,供养的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本报记者郭富收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