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1月29日讯
人民币业务12月11日的开放大限正日益临近。昨日(28日),银监会发布特别通告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资银行普遍关注的“存贷比”指标和贷款集中度指标分别获得了5年和3年的宽限期。 这样外资银行在进入人民币零售市场之后,将获得一定的缓冲期,以达到监管部门的监管指标,不至于对日常业务产生太大的影响。
5年内“存贷比”需达到75%
所谓存贷比即银行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之比。从抵抗风险角度看,存贷比不宜过高,因为银行需要留有一定的存款应付客户日常现金支取和日常结算。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以及国际通行的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存贷比不应超过75%.
我国在开放了人民币零售市场之后,对外资银行提出了和中资银行一致的监管要求,即存贷比不超过75%.
但这一点一提出就引发几乎所有外资银行的异议。一外资银行人士称,目前外资银行中没有一家可以达到75%的要求,甚至不少小银行的存贷比在200%以上,因此如果立刻按照这一指标进行监管,毫无疑问将压缩外资银行的业务空间。
该人士解释说,目前,外资银行尚不能吸收国内居民的人民币存款,吸收的外币存款也有限,其存款大多支持不了贷款业务,外资银行贷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拆借,向母行或境内同行拆借。因此造成了存贷比奇高的状况出现。
在《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这一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当时银监会即表态,将对这一问题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昨天的通告揭开了悬念的谜底。通告称,外资银行“应当于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也就是说外资银行获得了长达5年的宽限期。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显示出监管部门充分考虑到外资银行的特殊情况,完全履行了入世承诺。
外资银行不掩饰揽储野心
对于宽限期长达5年的消息,一香港银行的零售业务负责人听到后十分兴奋。
“我们当时听说宽限期是3-4年,没想到给出的是5年,我们的压力更小了”。他表示,虽然现在存贷比很高,但那是因为“之前大家都没注意,现在有要求了,我们派业务员多吸收存款就是”。该人士毫不掩饰将大力吸收存款的“野心”,同时表示,开始阶段的重点是吸收企业客户人民币存款。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潘英丽提醒说:“为了尽快符合存贷比监管指标,外资行在开放后的相当时间内肯定会积极寻求存款增量,部分中资行高端客户会转投外资行,普通客户则因外资行门槛等限制继续留在中资行,中外资银行在客户资源上会形成某种不平等。建议管理层在让外资银行享受国民待遇的同时,也考虑让其以某种方式承担相应义务,不要对散户存款以门槛和收费等方式加以拒绝”。
贷款集中度指标宽限3年
在备受外资银行关注的贷款集中度问题上,银监会也给出了3年宽限期,要求外资银行在2009年12月31日前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的要求。
所谓贷款集中度指标,主要是用来测量大客户占有的贷款比例。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最大单一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10%.不过目前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中,特别是一些小银行,完全是依靠母国的一两个大客户经营业务,因此在贷款集中度上达标也很困难。
此次银监会在贷款集中度上,给予了外资银行3年的宽限期,不过同时要求即使在宽限期内,单一大客户的贷款集中度也不能超过25%.一外资银行人士表示,这个指标对外资银行总体的影响小一些,特别是对大银行的影响比较小,但对一些特别小的银行来说,仍然有难度。(张诚)(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