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2007年1月1日起,贵州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实施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采购。
记者从贵州省卫生厅获悉,网上采购的药品范围包括医疗机构所有临床用药(国家管制药品和中药饮品除外)。
网上限价、竞价采购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急救药品、罕见病种药品等可临时申请网上采购。
实施药品网上采购能减少药品商业贿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可动态掌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有助于有效监督。医疗机构则简化了药品采购环节,有利于实现药品零库存、有效降低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