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天用了跟妆师提供的化妆品,脸部皮肤感觉很不舒服,甚至出现了起疹过敏水肿现象。新娘小王清楚记得影楼化妆师极力推荐给自己用的化妆品中,除了一种装在小瓶里既无外包装,瓶身也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定妆产品“安瓶”外,其余彩妆用品甚至连什么牌子也无从得知。
近日,记者在对小王这一遭遇的暗访调查中发现:新人在影楼订购服务时,竟无权预知化妆用品相关信息,而这一被影楼工作人员称为行规的现象在明眼的业内人士看来,道理极其简单:别看婚礼当天新娘的妆容都很鲜亮,其实涂在脸上“价值不菲”的化妆品是优是劣只有影楼和化妆师自己知道。
案例:办完婚礼脸水肿了
“王娜(化名)是我见过的最严重的患者,整个脸都水肿了,治疗了很长时间才慢慢恢复。”上海市皮肤病医院皮肤科医生谈亿文说,“后来,我们发现她在化新娘妆时所使用的化妆品根本就没有经过国内相关部门的认证。”昨天从市皮肤病医院获悉,因为化妆师使用不明来源化妆品引起的皮肤过敏等问题的女性患者屡见不鲜。
从市皮肤病医院了解到,新娘化妆后出现皮肤过敏问题,一方面有些患者属过敏性体质,上过浓妆后比较容易出现轻微的过敏症状;另一方面所使用的化妆品未经过国内有关部门的相关认证,来源可疑,是导致过敏等皮肤问题的重要原因。
现象:影楼化妆品藏着掖着是行规
采访了多位近期举办婚礼的新人,他们均表示对婚礼使用的化妆品事先毫不知情,但用后感觉不适的却大有人在。至于化妆师到底给自己用了什么化妆品,很多新人事后也一直蒙在鼓里。为此,记者日前来到淮海路上的婚纱摄影一条街,以拍婚纱照的名义要求看一下化妆产品,遭到了影楼的一致拒绝。
“每个化妆师用的产品不一样,我们也不大清楚。”在巴黎婚纱淮海旗舰店内,记者表示自己想拍一套婚纱照,请影楼出示一下化妆用品,好放心一些。工作人员只是一个劲地让记者先交定金,丝毫不提产品的事,记者问其用的是什么牌子的化妆品,工作人员称产品由化妆师选购,影楼不大清楚。而当记者表示要见一见化妆师时,又被告之“化妆师正在忙,没有时间”。
丽致龙影楼里,记者要看一看化妆品的请求也被断然拒绝。被问及用的是什么化妆品时,工作人员含糊其辞地回答:“是一种韩国进口的。”问名字却说不上来,只是说“外面商场没有售,是影楼专用的”。当记者问化妆品是在哪里买的,工作人员没有回答,进一步问如果现在不让看,到化妆时皮肤过敏了怎么办。工作人员答:“现在问这个问题为时过早了吧?”
苏菲雅上海旗舰店里,工作人员对记者想看化妆品的请求觉得有些可笑,表示“这个要求全上海没有一家影楼可以满足”。问及原因时工作人员睁大眼睛不解地看着记者:“这是行规呀。不信你去其他店家问问好了,不会有人给你出示化妆品的。”并表示化妆品都是化妆师自己买,拿发票给影楼报销的,而且照片拍出来的效果与化妆产品质量的关系不大,主要是化妆师的技术。当被要求与化妆师沟通一下,工作人员也表示“从来没有允许拍婚纱照前先跟化妆师沟通的先例”。虽然工作人员始终坚决地表示“我们这里用的都是名牌产品”,但却不肯拿出一件产品给记者看一下。
淮海路一家婚纱摄影店的工作人员透露:影楼用的化妆品都大同小异,一部分来自火车站旁的上海最大婚庆用品批发市场环龙商场;一部分来自于每年举办的婚纱摄影展销会上的促销产品。
揭底:化妆师收入依赖产品推销
是否大多化妆师从“环龙”进货?一位原在沪上某知名影楼工作、后转行自己开店的业内资深人士给了肯定答案。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沪上婚庆摄影行业极不规范,婚礼化妆师一半为兼职,对这些个体工作者来说,当然是把化妆成本压得越低越好,即使是全职化妆师,也存在通过推销化妆品和影楼对半分成的现象,因此“环龙”这样的低价市场大受欢迎。
该业内人士介绍说,一名全职化妆师的收入来源有三块,一是基本工资,二是业绩奖金,三是推销化妆品所得,而推销化妆品这块收入占了30%以上。拿“安瓶”来说,如果化妆师以1.5元从批发市场购得,以100多元的价格卖给顾客,那么影楼可从中赚取50-70元,化妆师本人可拿到30-50元。对于兼职化妆师来说,做一笔业务全靠自己计算成本和利润,更会想方设法降低成本。“一些影楼宣称自己用的全是品牌产品,实际上不大可能。目前沪上影楼赢利的模式还是靠打价格战,除非是对大单子用品牌产品,每单都用品牌产品根本做不到。影楼之所以都不愿出示化妆产品,完全是因为产品本身的不规范。”
另一位业内人士则表示,婚纱摄影业的潜规则就是“新人不出高价必然用不到好产品”,“一般来说,新娘一天跟妆的价格在1300元以上,低于680元基本就没什么正规产品可用了。虽然一些大牌的化妆师是不会使用劣质产品来砸自己的牌子,但高级化妆师在业内总体不到一成。”
说法:不让消费者看化妆品属违法
据悉,目前,整个婚纱摄影行业尚无标准可依,对化妆师和化妆品没有固定的格式和要求。上海市婚庆行业协会秘书长海伦告诉记者,新人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自带化妆品较好。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说:“影楼不让消费者看化妆品肯定是不对的,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照法律,消费者对产品有知情权,影楼也有义务向消费者出示产品。”赵皎黎建议,消费者可以把拍婚纱照及婚礼当天化妆时的相关细则在与影楼签订的合同中写清楚,其中包括所用化妆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保证,如果影楼拒签,消费者有权不选择这家影楼。对影楼普遍存在的“隐瞒化妆品”的现象,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来源:上海青年报;作者:王婧张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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