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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湖里,作为厦门经济特区发祥地,既创造了特区25年的辉煌业绩,也见证了特区25年的发展历史。走过了25载光荣奋进的特区创业历程,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征途上,在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大浪潮中,湖里区作为厦门中心城区,再一次展现了特区创业者的精神风貌,勇挑重担,敢闯难关,承接了市、区大量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及建设工作,掀起了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新高潮。
特区发祥地要再创新辉煌,不仅需要创业者、建设者、服务者在最前方、在第一线激情投入和无私奉献,也需要背后强大的纪律支撑和效率服务。湖里区纪检监察机关,就是保证湖里大发展、大建设平稳、高效、优质推进的坚强纪律支撑和动力源泉。近年来,湖里区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融入、提前介入、积极投入,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服务监督三管齐下,发挥了很好的保廉促效作用。湖里区经常开展廉政文化宣传。
湖里区作为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主要区域,承接了大量的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去年以来,全区承接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70个,同安工业集中区(湖里园)、湖里高新技术园、五缘湾片区、湖边水库片和福厦铁路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开发,需征地25000亩、拆迁房屋290万平方米,仅2006年需征地、拆迁量分别是前三年总和的1.95倍、1.72倍。近两年来共完成征地10400亩、拆迁房屋147万平方米,支付征地补偿资金15亿元,重点工程投资106亿元人民币,各项工程进展顺利。
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得益于湖里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大开发、大建设中发挥了排阻清障、保驾护航的职能,即着力构建“保廉防腐”和“促效提质”两大体系。
构建“保廉防腐”屏障
湖里区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大开发、大建设过程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问题,从“用权”、“理财”、“管人”三个环节入手,积极构建“保廉防腐”屏障。
构建财政集中支付平台。湖里区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成立了区会计核算中心,在坚持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三不变”原则的基础上,将38个区直单位的财务纳入会计中心集中管理,并全面清理多头开设银行账户,建立财政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账户、分户核算”的监管运行机制,加强对财务支出行为的前期“过滤”,有效地解决事前监督缺位的问题。
构建政府采购集中招投标平台。湖里在全市各区中率先建立区级公共资源市场化集中交易中心,实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统一进场、管办分离、同步监督”的运行机制。去年以来,对416批(次)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进行全程跟踪监督,节约资金2791万元。
在建立阳光交易平台的同时,湖里区纪检监察机关还制定了《湖里区关于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加强预防职务违纪职务犯罪的通知》、《湖里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廉政协议》等制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保廉机制,并通过工程领导小组例会中督查落实。目前湖里区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均与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廉洁协议,明确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纪责任。要求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签订廉政勤政承诺,即“亲属、配偶、子女不从事与本人有关的工程分包、劳务、材料、设备供应等经济活动;不向工作对象推荐工程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8项承诺;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人员既要对工程建设负责,又要对廉政建设负责。
构建科学选人用人平台。建立干部工作监督联系制度,健全完善公开选拔、考核预告、任免票决、经济责任审计等机制,紧紧抓住任前、任中、任后“三个环节”,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拟任职人选遵守党纪政纪、廉洁自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参与干部考察工作,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通报调查情况,为区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构建“阳光拆迁”平台。结合湖里区重点项目多、征地拆迁面积多、补偿资金量大的实际,区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湖里区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并派专人对建设、财政、建设服务中心等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坚持征地补偿标准、方案、评估和资金流向的“四公开”,实行资金使用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制度,对大宗金额的疑问个案要会同财政部门会审,确保征地补偿资金使用合法、安全。
构建“促效提质”体系
保廉防腐只是第一步,关键还要效能提速。湖里区纪检监察机关在构建保廉体系的同时,以绩效评估为抓手,大力开展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坚持既要干净又要干事、而且要干成事,着力构建“促效提质”体系。
推行“一线工作法”。湖里区纪委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以促进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推进“腾笼换凤”、构建“四大基地”、开发“四园两区”、贯通“一环三横五纵”等一系列加快新一轮跨越式发展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建立“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同步监督”重点项目建设监管机制,向区重点工程指挥部、工作点派驻监察组、监察员,对同安工业集中区(湖里园)、厦门软件园二期(湖里段)、金山财富广场等市、区重点项目的运作实行现场全程监督,现场协调解决建设当中急需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实行职能部门“集体会诊”解决,为重点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干部在一线考验。如同安工业园建设中遇到软地基需要增加工程量、资金投入,纪检监察机关当即协调区工程审核所现场勘查核实、确认,保证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实行绩效考评工作常态化。湖里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行风效能基层行”以及网上评议、行风代表评议、服务对象评议等多项机关行风效能考评活动,并结合湖里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考评奖励办法,加强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开发绩效综合考评的软件系统,在全市率先构建覆盖全区各党政机关的统一、规范、科学的绩效综合考评机制,做到绩效考评工作常态化。
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制定《关于在征地拆迁中实施效能监察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实行惩处的暂行办法》,明确对违反规定的14种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发挥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和区特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勤政巡视员的作用,加大机关效能投诉件的办理和督察力度,严肃处理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近年来先后对作风不实、贻误工作的70名工作人员给予效能诫勉、告诫和辞退,有力促进了机关效能的提质提速。如在厦门软件园二期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区相关责任部门认真负责,仅用6天时间就完成清点丈量,24天完成征地约22万多平方米,14天拆除4.5万平方米建筑,发放补偿款资金6297万元。在2004、2005年度全市各区绩效考评中,湖里区分别获得效能建设和综合考评成绩第一的好成绩。
携手一线建设者,同铸湖里新辉煌,湖里区纪检监察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采用新的工作方式、建立新的监管机制、导入新的工作理念,积极保廉促效,积极服务前沿,为湖里区顺利推进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纪律保障和创新活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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