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28日讯 济南市医保办28日发布消息说,从2006年12月1日起,济南市469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部分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将分期分批地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这意味着,这两类事业单位将按照企业职工的参保办法参保。
济南市医保办主任于晓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两类事业单位不包括省属和中央驻济的事业单位,只包括市属和区属事业单位;而且,此次参保的事业单位,只包括“自收自支”和部分“差额拨款”两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此次两类事业单位参保,将惠及大约4万名职工。据悉,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济南市实行企业化管理的469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7000余名退休职工和2万多名在职职工,长久以来既没有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也没有实行医保制度,职工的医疗保障完全依赖单位自行解决;此外,因为同样的原因,还有一部分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万余名职工也没有相应的保障。
这一次济南市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部分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是济南市自去年10月份一次性地将8000多家10人以下城镇小企业全部纳入医保以后的又一次大范围专项扩面行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做好这项工作,此前,济南市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摸清了基本情况。
据悉,首批参保的单位,将从12月1日起陆续缴纳医保费,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享受医保待遇。这些单位同时还将参加生育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