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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通讯员吴婉碧王建宗记者黄墩良)泉州某中专学校一名女生,怀孕产下一女婴。不知怎么处理的她,竟将亲生女儿从三楼扔下,导致女婴死亡。昨日,来自丰泽区人民检察院的消息称,涉嫌杀死亲生女儿的小红(化名)已被批捕。
今年9月15日8时许,丰泽区后渚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泉州市某中专学校的工作人员在校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民警赶到中专学校学生宿舍楼(即教学楼),发现楼后空地上有一名刚出生的女婴,身上有血迹,还连带着脐带,全身裸露俯卧在地面上,经120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女婴系高坠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经调查得知,学生小红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遂组织警力赶赴小红位于石狮的家中,将小红带回派出所调查。小红在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弃杀亲生女儿的事实。
小红今年21岁,未入学前,在外打工交了男友。今年春节后,她发现自己已怀孕,因为是未婚先孕不敢跟家人讲,只是在与男友商量后决定结婚并把孩子生下来。后因为家里突生变故,她没有将要结婚及怀孕的事情跟家里讲,反倒在家人的要求下进入中专学校读书。
9月初,小红进入中专学校就读。因为她本来就长得比较胖,同学们根本没想到她已怀孕。小红本人也不懂相关的孕育知识,不知道临产期将到。
9月15日晚,小红在学校宿舍睡觉时,凌晨2时许肚子开始一直痛,不得不多次到三楼的卫生间。小红开始以为是吃坏肚子,没想到是即将临盆的反应。
凌晨5时许,小红产下一名婴儿。小红害怕此事败露,而且从未遇上这样的事情,这让她慌乱而不知所措。产出的婴儿在落到马桶槽里面时,还发出哭声。小红就自己用手将脐带掐断。面对产下的婴儿,她脑袋一片空白,惊慌失措之时,就把女婴抱起来,从三楼卫生间窗户扔下,并立即用水清洗沾满血迹的卫生间,并将身上沾到血迹的衣服换下,后又回到宿舍睡觉。当天上课后小红以身体不适为由向老师请病假回到石狮家中。
检察官说,弃杀初生婴儿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出生婴儿已是个独立的生命体,即使再小的生命都应当得到尊重、保护。然而小生命不仅没有得到母亲的保护,却被亲生母亲从三楼扔下来,实在是令人悲叹。
教育界人士说,在学校普及生理卫生知识非常重要,如果小红懂得相关知识,就不会导致这个悲剧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