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挪公款500多万 原中信重机副总郭予生一审被判无期
本报洛阳讯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中信重机副总经理郭予生贪污、挪用公款案(本报7月26日A09版曾作过报道)一审有果: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判处郭予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全部财产。
法庭审理查明:郭予生在任中信重机下属企业中国矿山机械成套制造公司(以下简称“中矿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期间,私自用归属到洛阳中矿的原物资公司资金78万元,以洛阳中矿的名义与北京某公司合资在京注册北京中矿冶建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1998年5月,中矿公司决定撤销物资分公司,郭予生指使会计许某,将原物资分公司对苏州枫桥水泥厂享有的429万余元债权冲销,导致应当由洛阳中矿接收的全部债权丧失。之后,郭指派宗陆军负责,以北京中矿的名义对苏州枫桥水泥厂主张债权。此后,苏州枫桥水泥厂履行了全部债务,其中以给付现金的方式向北京中矿汇款116万余元,其余债务以给付水泥的方式履行。
案发后,追回215.3万元,尚有323万多元未追回。法院查明,郭予生贪污400多万元,挪用公款100多万元。此案的另一名被告人,原中信重机销售总公司党委书记宗陆军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首席记者任双玲通讯员王晓冬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