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1月29日电(记者杨金志)经上海、河北两地警方联手侦破,冒充中纪委向上海100多名干部发敲诈信的犯罪嫌疑人李海岭日前被抓获归案。
今年10月下旬,上海发现100多封发给上海一些政府部门干部的信件,信的内容以“中纪委”名义称收信人与上海社保基金案有关,要挟收信人如想不立案,需向其账户汇款,具体金额未写明。 部分账户名为“马明达”,在北京开户。信封内容为手写,信件内容为打印复印件。不过,并无单位和个人向该账户汇款。此案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上海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破案。
上海警方经侦查,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藏匿在河北省内,遂与河北省公安厅联手展开侦破。11月中旬,河北邢台警方成立专案组,根据上海警方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的银联卡账号,对邢台市各银行进行查询,发现涉案银联卡曾于案发后6次在清河县银行的自动柜员机上有过查询记录,在距清河县城不太远的衡水市枣强县也有过查询记录,且查询时间均在傍晚及凌晨。据此,专案组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清河人或住在清河。
专案组继续侦查发现,清河籍人员李海岭有重大犯罪嫌疑。李海岭现年50岁,曾于2003年用写恐吓信的方法,敲诈山东省海尔集团负责人,此后一直在逃。不久,民警又从二代身份证申请登记表上,发现李海岭的儿子、儿媳、女儿的签名为一人所签,与上海发现的恐吓信上的笔迹系同一人所留。
11月21日,警方将李海岭抓获,并在其住处搜出银联卡13张、未发出的敲诈信100余封、空白信封1000余个、《中国政府机构名录》一套、《河北省各县市政府机构、企业单位名录》一本。李海岭到案后,对其多年以来向上海、山东等地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邮寄恐吓信敲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技术人员鉴定,恐吓信上的笔迹、指纹均系李海岭所留。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海岭已被上海警方押解回沪,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国投诉网一“记者”敲诈勒索 被判4年徒刑
“中国投诉网记者敲诈案”已经有了一审结果。记者22日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认定被告人李凌向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敲诈勒索380万的罪行成立,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法院查明后认定,2006年6月间,李凌以中国投诉网记者的身份,以将要在多家媒体报道对“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有负面影响的文章相威胁,向该公司索要380万元,后李凌于2006年6月25日12时许,至朝阳区福建大厦1011号房间,从该公司公共事务部经理刘某处索得10万元。李凌欲离开时被当场抓获归案,赃款10万元同时起获并已发还被害单位。详细>>>
要么给120万元,否则就在产品里下毒。近日,敲诈勒索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胡某被回民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审理,2006年2月15日,被告人胡某从湖南省长沙市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信函寄给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伊利公司勒索人民币100万元,否则给伊利公司的产品投毒。详细>>>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