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上午首家报道
3年来,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635元到690元,再到如今的750元。对这几个数字许多人不陌生,但数字如何确定却鲜为人知。今天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将审议《上海市集体合同若干规定》(草案),草案中有关“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颇有新意。 三方协调机制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记者上午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6轮协商确定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事关民生,这个标准究竟如何确定?
2005年底,本市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纳入三方协商。在三方协调会上,市总工会提出一个数字,市企业联合会也提出一个数字;物价指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依据,水涨船高,两方提出的数字也都在“涨”,但“涨”到什么程度才合适?政府部门充分听取了工会方和企业方的意见,经过6轮正式协商,终于找到750元这个“平衡点”。劳动保障专家认为,三方协商提高了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最低工资制度也因此便于实施。
首次商议工伤保险政策
全市企业合力投入工伤保险,但每个企业每年的缴费标准该怎么确定才合理?三方协商的结果是:不能只看企业大小、赢利多少,而应当将事故率等指标纳入考核标准,与事故率成正比。去年2月,根据市总工会和市企业联合会的建议,三方联席会议协商了两项议题: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以及本市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基金承担支付办法。三方协商形成了一些建设性意见,这也是三方机制首次协商劳动保障政策。
三方参与仲裁效果不错
不久前,一位劳动仲裁员代表企业参与了一次仲裁,因为她的劝说,作为被告的企业很快作出了必要的让步。同时,因为工会方仲裁员的劝说,申请仲裁的员工也放弃了过分要求。
目前,在本市的劳动仲裁庭上,政府、工会、企业三方都有各自的仲裁员。这样做,无论员工还是企业,都增加了对仲裁的信任度,不服仲裁以至将矛盾升级到法院诉讼的比例因此降低。本报记者姚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