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实习记者 陆春花 商报记者 曹露 报道
昨日,南京市房产局、南京市工商局和南京市物价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了整治的工作方案和重点查处的四大违规行为。
据了解,房产部门主要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广告、房地产展销活动的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加强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执业人员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查处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管理监督;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中各类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的一方面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花大力气查处目前投诉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一是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改变规划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商品房预售行为不规范,违规收取定(订)金牟利的行为;三是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制定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行为;四是中介服务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