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任宏实习生胡楠)“一到用水高峰就很吵,时间长了实在忍受不了!”昨天上午,住在朝阳区劲松东口农光里小区203楼的刘先生抱怨说,入户6年来一直都被地下室公用水泵发出的噪声所困扰。至今,刘先生已与小区开发商3次对簿公堂,问题却始终没有彻底解决。 当刘先生准备再次起诉开发商时,没想到该开发商已经不知去向。
住在一层的刘先生说,2000年1月入住新房后,总能听见“呜呜”的声响,后来发现是地下一层的公用水泵的噪音。一个多月后,物业公司找来厂家换了两组小水泵。“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刘先生说,他找来北京市劳保所科技发展公司的工作人员实地检测,刘先生家由于水泵产生的噪音达62分贝,超过国家规定的居民室内白天不高于55分贝,晚上不高于45分贝的标准。
2003年7月,刘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当年12月18日,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刘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随后开发商提出上诉,2004年7月23日,法院终审判决开发商赔偿刘先生28000余元。
刘先生认为,在三次诉讼期间,开发公司虽然对水泵做过三次调整,“但噪音暂时降低到46分贝,还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夜间不高于45分贝的上限。”刘先生说,自己目前已经找不到开发商了。记者昨天联系该开发商,被告知电话号码已属于某旅行社。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经理不在,不清楚水泵噪音的情况,只听说开发商已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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