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他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这是赵振金最后的荣誉,9月9日,他匆匆走完了自己的55个春秋。
赵振金,辽宁大连人,1979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1987年起,出任金州区(2003年后划归为开发区公安分局)新港派出所所长,一干就是20年。
从1998年开始,他连续4届获得公安部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从1997年开始,他连续7年获得辽宁省公安系统“人民满意民警”称号……赵振金获得的荣誉数量之多难以一一列举。
走进赵振金的办公室,最先闯入视野的就是他的警服,左胸前的警号207103依然熠熠生辉。无论是同事还是老百姓,一说赵振金,必然要提到他舍不得离身的警服。
警服在赵振金眼里早已不再是简单的着装,而是他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标志,同时也是他接受群众监督的醒目符号。
一次,一个姓魏的老人到派出所询问办理投靠子女户口的事,民警苏华解释了相关政策;第二天,老人又来了,还是问同一件事,苏华又给解释了一遍。
老赵知道这事之后,批评苏华作为户籍民警,“解释不细致,服务不周到”,违背了“不让群众张两次嘴,跑两遍腿”的规定。苏华觉得委屈,可她没找任何借口开脱。“挨所长的批评,大家都不辩解。”苏华说,因为他要求我们做到的,他肯定能先做到。
早上8时上班,赵振金要求民警7时30分到来打扫卫生,他肯定第一个来,尽管从家到所里有40分钟车程;有一次因为堵车,赵振金迟到20分钟,他主动拿出50元钱交给苏华,尽管民警们都说路上出交通事故谁都想不到;所里值班室的两张床只能晚上用,他和大家一样,中午休息就在椅子上打个盹,尽管老赵有颈椎增生……
“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是赵振金以身作则的信条,“老赵注重言传身教,”大连市电视台《警方传真》栏目记者卢建伟说,“他带出来的民警个个都有点儿像他。”
卢建伟对赵振金的评价是,“他就是个穿着警服的更夫。”这个每晚夜巡的“更夫”让新港的老百姓觉得特别有安全感。
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赵振金决定由派出所牵头,从驻军部队中选派战士,从大型企业中选派民兵,成立10人军警联防队,配备一台警车和通讯工具。每当这支威武的联防队头戴钢盔、荷枪实弹走过居民区时,百姓都驻足观看,有效地震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0年来,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冰雪严寒,民警们每天晚上都坚持对管区内重要路段、重要地区和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先是车巡,两台警车警灯闪烁,不停地穿梭在新港的大街小巷。晚上11时到次日3时,步巡,在一些易发案地区,周五、周六、周日晚上案件的高发期,两人一组,秘密巡逻。用老赵的话说,这是公开与秘密相结合,老百姓经常见到警察的身影,心里就踏实了。
老赵巡逻要是赶上快下雨,他就挨门挨户地喊,让老百姓把晒着的鱼干、萝卜干收起来。这些早已不是派出所的职责范围,可老赵“看不得老百姓的事没人管”,只要是老百姓的事,老赵就喜欢“大包大揽”,不用你张口,只要看见了,他就不会不管。
派出所把辖区内军烈属、特困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学生等10种人确定为重点服务对象,每个外勤民警登记造册,分工负责,坚持四大节日、生老病死、红白喜事和春秋换季“四必访”。民警每月坚持上门服务一次,逢年过节,赵振金都会亲自率领民警带着慰问品走访,把粮油米面、鱼肉等送到服务对象家中。
所里每年都从街道给派出所的5万元办公经费支出中拿出6000多元为6户特困户和五保户等解决生活困难,拿出4000多元资助10名特困学生,赵振金自己随手贴补出去的小钱儿根本就无法统计。
“20年给老百姓干了挺多该管不该管的小事,可老百姓记着。”赵振金曾对卢建伟这么说,“我这辈子心思就在新港,把这个地方弄好了,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