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小华实习生成琴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长沙市举行学习贯彻监督法报告会要求学习贯彻监督法,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为构建和谐长沙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报告会首先组织观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同志的监督法专题讲座录像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顺初就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了动员。他说,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有利于实现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同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监督,“一府两院”也要自觉地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市委副书记吴志雄指出,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其核心为提高领导水平、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腐抗风险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入体会、准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与内涵;确保司法的公开、公正、公平,把重点放在关系发展稳定大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带倾向性问题的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还就学习贯彻监督法进行了座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光明主持报告会。市领导谢建辉、张菊萍、周里冰、罗购三、胡旭晟、刘耀杰、何文炯、楚白兰、段祥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佘双智出席报告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