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休四天 全按旷工算
楼管员要求享受法定节假日 物业公司表示正在考虑中
本报记者葛江涛实习生李月报道 齐师傅是丰台区芳城园二区的一名楼管员,工作3年来,齐师傅只休息过4天。而这4天被物业公司按旷工计算,扣除了他4天的工资和奖金。
楼管员:一年到头没有假
除了买饭之外,丰台区芳城园二区的楼管员全天都要在传达室里。“做饭、烧水要用电,物业公司每个月从每人工资里扣水电费5元。”楼管员齐师傅说,他们月薪600元,奖金200元,但是如果请假,就要扣工资和奖金。
“今年,因为老家有事,我请了10天假,那个月我只拿到了400元。”齐师傅拿出一张工资条,上面写着从2003年到2005年,齐师傅请了4天假,扣除工资和奖金107元。
齐师傅说,虽然每逢法定节假日,物业公司就会相应地增加工资,但他还是希望物业公司能兑现之前答应的一个月休假4天的承诺。“我们也有家,想和家人团圆,一年到头没有假,请假就扣钱。每逢过年,家人就陪我在这8平方米左右的传达室过。”齐师傅说。
物业:正在考虑设置假期
茂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靖经理说,由于楼管员的工作比较特殊,所以对他们的请假有严格的条件。如果请假7天以上,就扣除全部奖金。
对于扣水电费的事,靖经理表示,物业公司为楼管员提供食宿,要相应收费。“他们提出来的要求我们会做考虑,正打算增加两名楼管员倒班。另外,正在考虑设置假期。”
律师:休法定假日不能扣钱
针对齐师傅全年没假期的情况,北京天如律师事务所的马凡勋律师说,由于楼管员工作性质特殊,双方可以协商工作时间。但是,楼管员8小时之外的工作,物业公司应当给予补偿。
对于休假,马凡勋律师表示,应当按照国家假期标准实行,休假不能扣工资。如果物业公司不按标准实行,楼管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