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要做亲子鉴定
这一官司昨开庭,法官当庭驳回鉴定请求
通讯员 辛成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两个儿子家境殷实,老两口每月都有退休工资,每年还能从村里分红好几万元。在外人看来,江干石塘路的老宋与老伴应该安享幸福晚年了。 可老夫妻却与两个儿子打起了官司,要求大儿子“大宋”向父母公开道歉,并每个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同时要求小儿子“小宋”仍继续履行与二老共同生活和扶持照料的义务。
昨天上午,法院开庭审理,小宋亲自出庭,老宋夫妻和大宋都由律师代为辩护,大宋的大舅子还到庭为妹夫“助阵”。
46岁的大宋和42岁的小宋都有自己的儿女。大宋夫妻和小宋夫妻都有固定的工资收入,两家还各自有一幢房子常年出租,每月租金收入都超过一万元。老宋的代理律师说,事情的导火线起源于今年6月,大宋妻子获悉公公婆婆几年前有一笔8.9万元的分房补贴,因为这笔钱,原本就不和的大宋与小宋之间发生争执,小宋失手打伤大宋,受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处理,前些日子还因为赔偿达不成一致打过官司。随后,矛盾越来越激化,最后不得不上法庭。
大宋则觉得,父母一直偏袒小宋,根本不把他当儿子看。他认为凭着父母现在的收入根本不用为吃穿发愁,父母之所以打官司完全是小宋在背后怂恿。因此,在得知父母把自己告了之后,大宋甚至向法院提出做亲子鉴定的请求,不过这在昨天上午被法官当庭驳回。
法院审查后认为,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对要求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应从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
另外,老宋的代理律师还提到,“即使做亲子鉴定,得出来的结果无非三种:亲生关系、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继子关系、非亲生,无论哪一种结果,作为继子和晚辈都应该尽到赡养义务。”老宋夫妇本身已经六七十岁,看病、生活要花不少钱,还要照顾长期瘫痪在床的92岁老母亲,凭着老夫妻的收入根本不够。
法官没有当庭判决,并希望能够以调解结案。(301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