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鱼、桂花鱼带来的问题尚未平息,假酒又一次灼伤了人们敏感的安全神经。广东酒类专卖管理局今年1至10月的监督抽查情况显示,广东省流通领域内销售的酒类产品中有30%为假酒,大量假酒源源不断地从制假窝点流向高档消费场所。 晶报今天报道的布吉街道草埔社区内一窝点制造的假洋酒,其销售范围几乎遍及全市酒吧和夜总会!
黑幕揭开,我们看到了一瓶酒真实的“前世今生”,确实令人触目惊心。如报道所证,在巨额利润的刺激之下,业已形成了一个庞大而且完整的产、供、销假酒制造链条,甚至出现了假酒之间的竞争,假酒之烈,可见一斑。和过去媒体屡屡报道的在农村地区横行的低档假酒相比,这种“高档”假酒暂时虽然基本上不会闹出人命,但它给消费者带来的伤害并不能被轻易“勾兑”。尤其令人深思的是,据报道,有些造假窝点存在的时间超过了10年,堪称“历史悠久”!
这么长时间为什么没能遭到有效查处?假酒在地下大行其道的真相为什么也来自于“业内人士”的举报?我们能将酒类安全寄托于造假者偶然的良心发现之上吗?相关职能部门事前都哪儿去了?
我们对酒类安全不可谓不重视,工商、质监以及打假办、酒类管理办等多个部门这些年来做了不少工作,也端掉了一批批制假窝点——这些制假窝点大都属于家庭作坊式,某小区就发现了约20个这样的窝点。但是,正应了那句老话,百密一疏,“三个和尚没水吃”,缺乏统一高效的协调机制是导致此类问题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原因。
尽管我们在诸多环节都派驻有“重兵把守”,但重复监管、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等一方面使部门之间难以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在一旦出了问题时,使各部门有了相互推诿责任的可能,这样的模糊地带,极易诱发管理惰性。稍稍搜索一下,娱乐场所假酒问题的报道不断出现,但有关部门何以监管缺位?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无论职能部门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都不能成为失职的理由,都不能让假酒继续坑害消费者。要加大问责制,使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各就其位,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同时,要加大对造假者的惩罚力度。在有些国家,如果个人或企业做出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要接受巨额罚款,要被吊销相关的许可证,即使没有出现确定的受害人,只要认为危害了公共健康,就可以提起刑事诉讼。我们对假酒制造、流通链条上的每一环,包括与造假者“合谋”的某些娱乐场所都应严惩不贷。
总之,造假者酿出的苦酒,不能让消费者来喝。(见A10-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