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成都市建委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中心城区正在实施的新居工程和农村新型社区项目31个,累计开工290.87万平方米;今年上半年,郊区(市)县的县城和重点镇共开工61个新居工程和城镇拆迁安置小区,新开工建筑面积130.49万平方米,竣工30.88万平方米。 进入集中居住区的被征地农民正在实现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变,从分散的农居生活方式向城镇居民生活方式转变。
今年初,陈燕办了两件大事,一是全家3口搬进锦园小区105平方米的新居,二是在离家不远的金犀公司找到了工作。两件事让陈燕从犀浦镇石亭村村民变成了锦园社区的居民。
锦园小区位于成都市西面的郫县犀浦镇,紧邻成都高新区西区,从这里驱车到市中心只要20分钟。因为高新区西区、西南交大等重点项目建设,犀浦镇有1.5万被征地农民,占全县被征地农民总数的40%。陈燕是其中之一。
10月23日,星期一,陈燕早早出门,拿了盒早餐奶急匆匆往公司赶,“上班去?”“上班去。”一路上和邻居打着招呼。
上午10时左右,有搬家公司的卡车开进小区,喇叭声、吆喝声交织在一起,小区里顿时热闹起来。“700多户基本搬完了,可能是谁家添置新家具。”犀浦镇劳动保障所所长黄波涛说,“因建设西南交大新校区被征地的2621名农民都在这里集中居住,他们今后的身份是成都市新的城镇居民。在成都市城乡一体化的浪潮中,他们将完成一次全新的转变。”
像城里人一样生活
成都人爱在城西买房。背靠都江堰、青城山,西边是成都上风上水之地。因为地处城西,交通便利,这两年,犀浦的商品房很热,均价超过了3000元/平方米。“今年,锦园小区附近一块地拍到了130万元一亩。但我们没有将高价土地全部出让,而是为被征地农民保留了充分的居住小区用地。把安置小区放在具有商业价值的地段,不仅方便居民日常生活,也便于为转型中的新市民配置的铺面出租,让他们得到租金收益。”黄波涛说,“锦园小区的容积率、绿地面积都按城市住房的标准规划建设。通过和原有农房置换,被征地农民免费得到人均35平方米的住房。而原有的农房面积一般不止人均35平方米,所以政府在征地拆迁时,对超出35平方米的部分给予了补偿,砖混结构的房屋补偿标准是300~400元/平方米,瓦房是100多元/平方米。”
锦园小区全部是多层建筑,白色的外墙点缀着天蓝的装饰。“出门就是水泥路,不像以前下雨就是一脚泥。买个东西,坐公交车从羊西线一条路就进城了。现在的居住条件好多了,和城里几乎没有什么两样。”陈燕说。
她也有过担心:从拆迁到搬进新房这段时间,政府按每月每人160元发放过渡费,后来涨到了200元。“一家人租间房尽够了。搬了之后呢,没了补贴,生活费用还要涨,听说附近的商品房都要交物管费,一平方米一个月要一元多。”
去年底,陈燕听到了一个好消息,锦园小区免收被征地农民3年物管费。前3年,小区的保洁、保安全部由政府买单。更令人欣喜的是,入住新房前,小区门口两间房先挂出了“锦园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牌子,装上了电脑、电子显示屏,每天上午电子显示屏都清楚地显示成都市招工企业的招聘信息,包括需要招聘人员的工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以及实习期工资和实习期满后的工资,大大降低了找工作的信息搜寻成本。“不少人和我一样,看新房的时候都要顺便看看电子显示屏上的招聘用工信息。不种田了,总得有份稳定的工作。”陈燕说。果然,搬进新房不久,她通过劳动保障工作站找到了现在的工作,在成都市车管所下属的金犀公司为机动车拓牌、换证。
“县上有统一的要求,被征地农民入住前,集中居住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都要到位。”黄波涛说,“不仅仅是给被征地农民一套房子,就业、社保这些问题都要一揽子解决。要让被征地农民享受到城里人的生活品质,使他们由被征地农民向新城镇居民转变的过程更短一些、更顺利一些。”
据统计,从去年底至今,锦园小区有157人登记失业,目前已解决145人就业,其中26个岗位是政府腾出的公益性岗位。
锦园小区是成都市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的一个缩影。据成都市建委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中心城区正在实施的新居工程和农村新型社区项目31个,累计开工建筑面积290.87万平方米;今年上半年,郊区(市)县的县城和重点镇共开工61个新居工程和城镇拆迁安置小区,新开工建筑面积130.49万平方米,竣工30.88万平方米。和陈燕一样,进入集中居住区的被征地农民正在实现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转变,从分散的农居生活方式向城镇居民生活方式转变。
破解“结构性矛盾”
生活的内容不止集中居住区的新房。新房是一个壳,还要有很多东西把它填满。比如说就业,是最让被征地农民牵肠挂肚的事情。
得益于工业集中发展带来的聚集效益--截至目前,郫县现代工业港共引进项目193个,协议总投资91.1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2.05亿元。其中今年新引进项目96个,协议总投资49.5亿元,共计到位资金2.62亿元;续建项目97个,协议总投资41.6亿元,共计到位资金9.43亿元。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为扩大就业机会提供了良好的空间依托。“单从岗位数量讲,一个工业港就能满足郫县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需求。”郫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闵晓春说。
一座座厂房拔地而起。但由于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等方面的欠缺,被征地农民一时间还满足不了新型工业的要求。这一难题,闵晓春称之为“被征地农民就业的结构性矛盾”。
“这个矛盾得不到解决,被征地农民向新城镇居民转变就是无源之水,更谈不上城乡一体化的顺利推进。”闵晓春说,“拆迁安置、集中居住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还多。”
犀浦镇劳动就业保障所现在挂出了郫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犀浦分局和郫县人力资源市场犀浦分场两块牌子,内设职业培训、劳动维权、就业证件办理等11个窗口和1个就业指导室。“我们邀请专业的职业介绍机构入驻,每介绍一个被征地农民就业,凭单位提供的用工合同、就业证明,职介机构可以拿到200元的政府补贴。”郫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康学介绍说,“还有15家培训机构对犀浦的被征地农民开展免费培训,培训所需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承担。根据县上要求,培训结束后要有60%以上的学员实现就业,不能达标的培训机构将被淘汰。”刘康学以前是犀浦镇劳动就业保障所所长,因为谙熟当地就业情况以及工作得力,今年3月被破格提拔,在县局挂职副局长。
“加大培训力度无疑是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最好的办法。”闵晓春说,“和犀浦镇一样,郫县现代工业港、安德镇都设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和培训中心,单这一项,县上投入就近1000万元。还有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就业培训,还在本地10家企业建设了培训实习基地。”
截至今年9月,郫县全县开展各类培训535次,培训被征地农民12287人次,已建被征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率达93.2%。
“就业是预防被征地农民贫困问题的最好办法。”闵晓春说,通过培训使被征地农民改变择业观念,提高劳动技能,为他们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赋予他们在城市生活和发展的能力,这是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必须的条件,“只有实现比较充分就业,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才能和城市接轨,他们才能真正融入城市”。
集中居住引发市场扩张
集中居住、实现就业、拉动消费、服务业发展……苏世华亲历了发生在犀浦镇一系列变化。
苏世华今年55岁,2001年前一直住在犀浦镇杨柳村,因为成都高新区西区项目征地,一家4口搬进了郫县最早的被征地农民安置小区--岷江社区。
根据2004年《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苏世华从当年起开始参加社保,每月能够领到300元养老金。截至今年7月,成都市已有31.41万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保。和苏世华的情况类似,有14.86万男满60岁、女满50岁人员开始领取养老金。
10月24日,苏世华在她开的“苏米线”小吃店前忙着张罗生意。2元一海碗米线,食客众多。“300元养老金可以满足基本生活。但是我还想利用这么好的(市场)条件再做些事情,把生活过得更好。”2003年,苏世华萌发了做点生意的念头,“社区书记找上门,说被征地农民开店3年免税。我就想开个店,补贴一下生活。”于是平生第一次做起了老板。
最初生意并不好做,“原因很简单,附近的大学和集中居住区还没建好,人少。”去年起生意开始好起来,单是岷江社区和锦江小区就住了5000多人,“上班的人中午哪有时间做饭,来我这里吃一碗米线就能对付一顿。”
“苏米线”铺面不大,十几个平方米,每月租金500元。苏世华没有请人帮忙,和老伴忙一个月大概有近2000元的纯收入。“以前种田累,现在做生意也累,不过累法不一样。”她说,“种田收入是死的,再想办法挣钱也有限;开馆子只要味道好、头脑灵活,肯定比种田挣得多。以前我一天只能卖几碗米线,现在一天要卖几十上百碗。生意好,人的精神状态就好。”
“苏米线”周围,餐饮已经形成气候,当地人把这里称为犀浦的“美食一条街”。“开得最多的是火锅店,很晚都有人喝夜啤酒。”苏世华说,“镇上人口越来越多,大家有工作,有消费能力,生意就做得下去。”
人口的聚集让苏世华心头稳当了许多。在她居住的岷江社区,政府修建安置房时配置了一定数量的铺面,作为社区居民的集体资产统一招租,每年年底将租金收入全额向居民分红。去年是第一年,店铺还没有完全出租,年底时她分到了308元的红利,“听社区干部说今年的租金涨了,年底估计要多分一些。”
下一步,更大范围的集中
苏世华看到了人口聚集带来的好处。她不知道的是,下一步,更大的集中将为更多像她一样的人带来发展的机会。
10月20日,成都市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意见》指出,坚持大统筹的原则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民举家向城镇迁移,跨区域向城镇集中的农民,同等享受迁入地城镇居民的待遇。
《意见》规定,对进入城镇新型社区集中居住的农民,可按“新居工程”建设的政策规定,依据宅基地及其房屋权属置换城镇新型社区住房,有条件的地方可匹配一定面积的商业店铺及其配套用房或按比例折算商业股权,以后宅基地征用时不再享受拆迁补偿和住房安置政策。对自愿放弃原宅基地自行到城镇购房入户的农民,可由本人向所在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有关协议,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政策体现了成都农民向城镇集中变化的轨迹:以前农民向城镇集中往往发生在城市扩张、项目建设征地之后;现在,伴随着城乡一体化在成都的顺利推进,集中带来的效益正在日益显现,农民在向城镇集中的过程中生活方式逐渐城市化,就业、社保等问题得到同步解决,对农业依赖性较小的农村人口开始表现出主动向城市聚集的意愿,向城镇集中的趋势开始由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转化为自下而上的自发要求。
《意见》进一步明确“依法办理城镇新型社区房屋及土地产权”:城镇新型社区建设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农民进入城镇新型社区居住、原宅基地交由当地政府组织复耕以保证耕地不减的前提下,由国土部门将土地性质依法转变为国有土地后,统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市房屋产权证-“两证”的办理意味着城镇住房可以上市交易。这就是说,今后符合《意见》规定,进入城镇新型社区居住的农民从进城之初就拥有了一笔可以变现的资产。可以预见,《意见》重要创新之一就在于关于“依法办理城镇新型社区房屋及土地产权”的规定,它对于能够在城市谋生致富的农村人口而言,将产生强大的吸引力。
可以预见,《意见》将带来更多人口向城市健康、有序地聚集,而更大规模的聚集,其效应必然是产业进一步发展、就业进一步增加、内需不断扩大,经济与社会、城市与乡村和谐发展。这正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涵,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根本目标。
(执笔人:成都商报社 孙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