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本次评奖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报的研究成果限于2004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发表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论文或专著、论文集。
2、在各级报刊(含有准印证的内部刊物)发表的,收入正式出版或内部编印的(有准印证)论文集的论文;正式出版或内部编印(有准印证)的专著、论文集均可以主编名义申报参评(主编仅为挂名,以实际主编人申报,但须由主编出具证明推荐)。每人申报的项目不超过三项(不含荣誉奖项目)。申报论文应提交复印件10份(附发表日期目录和版权页复印件1份);专著、论文集应提交书8册。用笔名发表的论文、著作,必须由学会或单位出具证明,方可申报。
3、获过国家(含部、委、局,不含全国性的学会、报刊和高等院校)、省人民政府(不含学会或报刊)两级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论文著作,可申报“荣誉奖”。申报时只交论文复印件1份或书1册、《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申报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29日,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5、申报地点:厦门市社科联(公园南路2号东楼3楼);联系人:蔡旗;电话:2112482,2055670。
6、获奖论文专著,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厦门市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办公室 2006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