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出台规定,对中央、省外媒体和其他新闻媒体涉及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报道,被采访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程陪同采访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职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媒体要想行使监督可谓困难重重,若监督事项涉及相关领导部门,更是难上加难——或以“有碍稳定”、“影响形象”为由设下阻拦,或无可奉告不提供任何信息。 地方政府能出台这种重视舆论监督的规定,体现了某种进步。但负责人全程陪同采访,却让人摸不着头脑。
从道理上说,保证监督实施重要的一点是保证监督者的独立性。在此前提下,不炒作,不渲染,不捏造,不受采访对象左右,保证采访的真实性是媒体监督时必须做到的。可是,一旦采访的全过程有被监督单位的负责人陪同,到底还能不能算作完整意义上的记者调查?知情者又有多少勇气能对记者披露真实信息?如此监督,如何取信于人?
规定“全程陪同”来访记者,或许比“无可奉告”式的耍态度要好。但不管怎样,舆论监督的独立性必须得到尊重,否则,热情接待也有设置“软障碍”之嫌。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