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四丹通讯员叶子志飞)近日,荔浦县工商局依法对韦某及广西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作出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至此,这个破坏资源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照非法黄金矿开采点终于被取缔。
今年9月初,广西横县人韦某与广西某矿业公司共同投资近300万元,在荔浦县新坪镇黄竹村以爆破方式露天开采黄金矿,由于其开采涉及资源环境及安全等问题,有关部门未予办理有关开采、经营手续。但他们却无视法律法规,于10月上旬,竟擅自进行黄金矿开采经营活动,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映,县工商局东昌工商所执法人员获悉后,多次跋涉4个多小时到现场制止,责成其立即停工。但是对方都以其是招商引资,批准手续即将办妥来搪塞,并以某部门或某领导的默许为由,继续开采。为此,县工商局顶住来自各方的阻力和干扰,于11月初采取了执法行动,依法强行停止了其的非法开采经营活动,并立案查处。
经查明,到目前为止,韦某和某矿业公司未依法取得《开采许可证》、《开采黄金矿批准书》和《营业执照》,擅自进行开采经营活动,已开采黄金4900克,经营额50多万元,取得违法所得7万多元。县工商局认为,其行为属于无照经营行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