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药品将被重罚
法制网沈阳11月29日电记者霍仕明记者今日获悉,《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禁止医院从药房买药;医院药局不得发放生活用品;医院对购进药品的储存须符合国家对于药品储存的有关规定;对使用过的医疗器械,不得转手卖给规模小的医院,而只能以赠与的方式转让给其他医疗机构;对于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质量跟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