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作为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也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应该就国家的大政方针提供决策依据,对各级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建言献策的作用。 因此,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科学性的意见和建议,成为对民主党派提案的基本要求。
我会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每年主要领导都亲自带队走访有关国家部委,就我会为政协大会准备的提案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提案内容,并增加新的提案线索。此外,我会中央每年都邀请国家有关部委参与民进的专题考察活动,争取指导和帮助。他们不仅向我会介绍情况、提供大量相关资料,而且派出相关负责人参加考察活动。这对进一步促进我会提案质量的提高和落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有助于通过调研成果扩大提案选题的思路和渠道,使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更准确、所提建议更中肯,特别是能够对涉及国家中长期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出参考性意见。实践证明,通畅信息渠道,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争取帮助和支持,成为优化提案选题、完善提案内容、保证提案质量的非常有效的形式。
我们认为,政府部门在办理提案过程中,应将着力点放在狠抓落实,解决实际问题上来。我们建议,除常规的提案办理形式外,政府部门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提案的有效办理形式。比如,提案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办案单位可通盘研究后集中办理,不一定“件件有答复”。办案不一定全部书面文件,可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
我们认为,提高提案服务质量是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的重要前提。服务质量的提高取决于服务单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能只做“二传手”,应主动分析综合、跟踪了解,联系提案单位、及时交换意见。产生提案前,应在“知情”上,加强同提案单位的沟通,为产生高质量的提案创造良好的条件。产生提案后,应科学、民主的立案。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发展,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提案数量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为妥善处理好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保护好大家撰写提案的积极性,我们建议尽快出台细化立案标准、严格审查立案程序的相关举措。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