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父亲的最低梦想:救救孩子!!!
作者:赵洪涛
20世纪初,鲁迅先生大声疾呼:“救救孩子!”其声振聋发聩,一个世纪过去了,依稀在耳畔回荡。
本以为这声音只是作为一种历史的记忆深藏心底,没想到,当我做了10多年的父亲之后,当我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亲身经历、耳闻目睹了许多事之后,也想说:“救救孩子!”
与鲁迅先生不同的是,我发出的不是一种疾呼的“大声”,而是一种无奈的“弱音”。
细思量,构思这篇文章,大概有近10年的时间。当我动笔写作此文时,心中有一种惴惴不安的感觉。
作为一个中国父亲,我始终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小题大做?
作为一个教育类期刊的编辑,我始终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危言耸听?
恰巧看到2005年第9期《中国教育学刊》,首篇文章是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先生所著,其标题竟然是《又该呐喊“救救孩子”了》。文中的两句话又一次刺痛了我的神经。
第一句话:“在封建礼教已经被推翻,孩子本可以幸福地度日、合理地做人的时代,却又要呐喊‘救救孩子’。今天的“救救孩子”,不是要把孩子从封建礼教中解放出来,而是要把他们从‘考试地狱’中解救出来,从沉重的学业负担压力下解救出来;不是为了让他们将来能幸福地度日,而是要让他们在眼前就能过幸福的童年。”
第二句话:“在今年3月的学会工作会议期间,李吉林副会长含着眼泪说:‘现在的孩子是,小学生没有时间玩儿,中学生没有时间睡觉,长此下去怎么办?’”
我知道,我没有小题大做。
我知道,我没有危言耸听。
而且,我还知道,我的10年所亲身经历的事情,10年刻意搜集的资料,也许比顾明远先生和李吉林先生的担忧更加令人担忧。
被误导的孩子
2003年9月19日,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所属西四小学一位一年级新生家长王女士给《长春晚报》打来电话,反映她18日晚帮孩子预习功课时,发现孩子的《健康教育》一书存在一处错误。王女士说,出错误的教材是《健康教育》小学版一年级用书,错误处在第六页,错误是:“肺——帮助人体解毒;肝——负责人体呼吸。”她认为,这样的常识性错误不应该出现,学生用书尤其要严谨,不该将错误信息提供给孩子。
这是一个非常低级的重大错误。在整个过程中,有三方面需要负责任。
最大的责任者当然是出版社。在此,我有二问。
一问:为何这么严重的错误能逃脱出版人员的那么多双眼睛?一本书的出版,按要求要经过“三审一读”和“三校一读”,尤其是后者的要求更为严格:“一般书刊都必须至少经过三次校对(初校、二校、三校)和一次通读检查后,才能付印;重点书刊、工具书等,应相应增加校次;终校必须由出版社内具备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担任。”照理说,一本书如果经过“三审一读”和“三校一读”的正规程序,“用肺解毒、用肝呼吸”这样的低级错误早应该被消灭在萌芽之中。但这个低级错误现在居然堂而皇之地出来了,要么是出版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出版规程,要么说明审者、读者、校者水平极其低下。这样不负责任的出版单位为“祖国的花朵”提供学习知识的教材,岂不误人子弟?这样低水平的出版者居然还在其位,谋其职,居其岗,岂不是咄咄怪事?
二问:问题出了之后,出版单位为什么没有相应措施?《长春晚报》记者了解情况后与这本书的出版单位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总编室取得联系。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出现错误是后来发现的,出版社已对库存的书进行了修订。对订购此书的相关部门,他们已发出了致歉函,说明了相关情况。可真实的情况,却是采用此教材的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并未接到出版单位有关修订这一错误的任何信息,用此教材的学校对此也一无所知。这除了说明出版单位在推脱责任外,还表明他们的态度问题。其实说假话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反倒会影响出版社的声誉。
其次的责任者是家长。现在的父母,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整日盯着孩子的学习,可他们都为孩子做了些什么呢?除了高压措施、“大棒政策”外,有几位家长能真正为孩子做些实事?据南关区教育局透露,辖内2003年有新入学儿童4000余人,也就是说有4000余名学生使用了“用肺解毒、用肝呼吸”式的课本,可目前这4000余名学生的家长中没有人报告发现这一错误信息。如果不是那位王女士在帮助孩子复习功课时偶尔发现了这个错误并公诸媒体,这个错误只怕要流传千古了。扪心自问,有多少家长肯把孩子的课本从头看到尾?既然无数家长那么关心孩子的学习,为什么就没有人真正地想了解一下孩子在学什么呢?等到孩子真以为肺可以解毒、肝可以呼吸的时候,家长们想再“补课”,恐怕为时晚矣。
在这场错误风波中,最令人奇怪的是老师们。按说教材是老师的武器,现在武器“生锈”了,出现障碍了,却没有一人发现,难道真的教自己的学生“用肺解毒、用肝呼吸”吗?想想不太可能,但最先发现这个错误的理应是教这门课的老师啊!现在居然是家长“捷足先登”,老师们不知作何感想?
在目睹了“用肺解毒、用肝呼吸”之后,我又想起了两个成语。
一个是东施效颦,语出《庄子·天运》:西施心口疼,于是捂着心口在那里皱眉。有一个丑女见到西施这个样子很美,惊为天人,回来后也学着西施的样子,捂着心口在那里皱眉。村子里的富人看了,关上门不再出来,穷人见了,携妻带子急急离开。这个丑女只知道皱眉很美,却不知为何美。
一个是夸父逐日,语出《山海经·海外北经》:夸父追赶太阳,渴了,饮干了渭河等许多条河流,最后渴死在路上。死前他抛掉了他的手杖,手杖变成了一片邓林。
之所以想起这两个成语,是因为2003年陪11岁的儿子看了一部在央视一套播出的52集动画片《哪吒传奇》。里面有两个情节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情节是商纣的爱妃妲己心口疼,然后捧着心口并且皱眉,我无以名之,姑且称之为“妲己效颦”,但又一想不对,妲己也是一个美人啊!一个情节倒还是夸父逐日,可惜多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这回不是夸父单枪匹马地逐日,而是有了两个伴儿,一个是手拿乾坤圈大闹东海永远也长不大的哪吒,一个是最爱吃苞米花的小猪熊。在此,夸父已经不是主角了,所以我看叫“哪吒逐日”更恰当些。
我很佩服编剧先生的大胆想像,既然是传奇,就可以为所欲为了;我也很佩服这乱七八糟的演绎,既然是演绎,自然是越离奇越好,愈荒诞愈来劲儿。但我还是觉得编剧的脑袋大概有些问题,要知道这动画片不是给成人看的,给成人看,咋戏说咋篡改咋胡诌都没事儿,因为成人已经有了足够的判断力。但给正在接受知识的十几岁孩子看这样的动画片,我觉得真是害人不浅。
看完这个动画片,我就给正儿八经地给儿子讲了那两个成语的来龙去脉,因为我太怕他在以后的考试中写出这样的答案:东施效颦就是纣王的爱妃妲己捧着心口并且皱眉,在那里“臭美”;夸父逐日就是哪吒和小猪熊奉女娲娘娘之命陪一个叫夸父的人追赶太阳。
没有羞耻心的孩子
2003年,上海市某小学一位四年级学生打通新闻热线,告诉记者,某日下午,她去舅舅家玩,在公交车上,她发现一对青年情侣坐在她旁边,这位小女孩说:“当时,大姐姐坐在男孩的腿上,俩人抱得紧紧的,嘴还亲在一起,一直持续好几站。她当时脸非常红,实在不好意思看,只好提前下车,乘坐下一班车去舅舅家。”
有一位10岁小女孩给其姑姑上了一堂恋爱课,这位10岁的小女孩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观点:男的有几个不是色眉色眼的?这位10岁小女孩和她的同学还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成人化的意见:要穿性感的衣服、找男朋友要有钱有车的、只要自己喜欢就要去追等等。
温州的一位家长许女士曾向媒体反映:她发现自己3岁多的孩子竟哼起了“你问我爱你有多深”,令她大为惊讶,只能以“羞羞脸”为由阻止孩子唱歌。
海口的一位记者一辆从府城至国贸的公交车,看到该车车头上挂着几个“小动物”,其中一个小动物手里拿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车内严禁接吻”。记者看到后觉得有点奇怪,便上前询问司机:“是不是经常有人在公交车上接吻?”司机说,现在的年轻也真是太露骨了,在车上接吻已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为了禁止这种行为在他的车上出现,只好在车上打出这样的“禁令”。
四件事儿,有三件直接与孩子相关,最后一件也间接相连。按顺序来说,第一个孩子害羞了,因为成人的不害羞;第二个孩子不会害羞了,因为成人的不害羞;第三个孩子不知道害羞了,因为成人的不害羞;第四件事的主人公不是孩子,而是几个玩具小动物,它们和第一个孩子一样,尚有羞耻之心,并发出了“车内严禁接吻”的警告,这警告自然还是缘于成人的不害羞。事情由此明了,成人的举止、言行、歌声已经彻底影响到孩子,影响到孩子的害羞观。
古往今来,人之为人,在于思想之魅力,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在于人有羞耻之心。动物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随心所欲,人却懂得穿衣蔽体,懂得许多事情要在没有人的地方去做。
时代发展到21世纪,文明程度应该更进一步才是,没想到事情往往并不如人意,越来越多的成人已经不知羞耻为何物了。更可怕的是,由于成人的不知羞耻,让孩子从很小的时候就泯灭了羞耻之心。于是我很担心,那个有着惊世骇俗“爱情观”的10岁小女孩以后不知会发展到何种程度,是穿着性感的衣服、找男朋友要有钱有车的、只要自己喜欢就要去追吗?这样的女孩子够酷够靓,但这样的女孩子谁敢娶之为妻呢?我很为那个从三岁起就想知道“你爱我有多深”的孩子担心,这么小就知道要“爱”,上小学时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让人感到欣慰的是那个四年级的小姑娘,最起码她还知道“脸非常红”,知道“实在不好意思看”,知道“提前下车”。
在那几个玩具小动物面前我却感到汗颜,玩具尚且有羞耻之心,那么人呢?
说假话的孩子
几年前,受朋友之托,为他上初三的儿子辅导作文。第一堂课,想考查他的作文水平,便出了一道命题作文:《我的父亲》。两天后,他拿来了作文,我却大吃一惊。他的父亲本是一家企业人事处的副处长,可在作文中,却成了一个小企业的厂长。
我问他:“你写的是你自己的父亲吗?”
他说:“不是,是编出来的父亲。”
我问:“里面的情节呢?”
“全是编出来的。”
我以为只有他一个人才这样做,于是又问:“别的同学也这样编吗?”
他说:“全是。老师也鼓励我们编呢!说只有这样才能激发想像力,说只有编多了,才能写出好文章。”
这番对话结束,我默然。我真的不知该如何教他了。以我的经验和见识论,记叙文是不可以编的,能编的记叙文是小说。
“谁在作文中写过假话?”
在一次和中学生的交流会上,《中国青年报》的记者用这句话问在座的20多名同学,几乎所有同学都举起了手。
一个戴眼镜的男孩说:“写作文就是编呗,我都写过三次做饭的作文了,可我从来也没做过饭。
另一个男生说:“谁会拿作文里的话当真?”
许多学生都告诉这位记者,老师就喜欢一个框子套出来的作文。同一个题目的作文,就像是一个人写的。一个男同学介绍他从校外作文培训学到的作文“法宝”:第一步要开门见山,第二步要重点议论,第三步要画龙点睛,甚至连开头多少字,议论多少字都有规定。写不出来,你就背作文选上的文章,总有能套得上的。
也许30多岁的我已经落伍于这个时代,也许现在的学生作文教育已经步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也未可知。
可是,无论怎样反省自己,我仍然不能理解这种可以杜撰的记叙文。著名作家王蒙到上海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阅卷时说:“作文的问题,其实是个牵涉到一代人文风、学风和做人的大问题。只有让中小学生用自己的脑子、自己的笔、自己的语言来写作文,才能真正达到学作文、学做人的目的。”前几年出现过影响颇大的“新概念小说”,现在又冒出了风靡一时的“新概念作文”,我孤陋寡闻,根本不懂。王蒙对此大概也不以为然,否则他也不会说出上述那番话。
现在我终于知道,即使大家如王蒙者,也已经落伍了。
“重病缠身”的孩子
人毕竟是要死的。可是,花季般的少年,却自己结束那花季般的生命,便不同寻常了。
举一些不愿举的例子:1997年,北京市一名初三男生,因考试成绩差,从高高的12楼跳下;1998年,吉林省长春市名初三女生,因“老师把我同小流氓相提并论”而卧轨;1999年,福建省福州市一名初二女生,因家庭贫困产生了严重的自卑心理,在忍无可忍之下而割腕;2000年,广东省顺德市一名初三男生,因家长不让玩游戏机而上吊;2001年,新疆石河子市4名初三女生,因考试排名靠后而相约吞食老鼠药,其中两名因抢救无效残废,一名成为植物人,一名脱险后休学在家;2003年10月27日,梅州市五华县双头中学4名初中女生,由于受不了同学嘲笑而集体服毒,好在人们发现及时,才幸免于难;2005年6月4日,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大塔密村13岁的小女孩小梦(化名)服毒自杀);2005年7月10日,银川市13岁的小学毕业生秀秀(化名)服毒自杀,秀秀的遗书令人震撼:“妈妈、爸爸,对不起!我没有办法,我只能这样做,我不是一个好学生,我是一个差学生,您和爸爸那么辛苦,我让您每天都生气,我死了您就和爸爸把店卖了,每天都在家休息吧。您养了我13年,花了好多好多的钱!我死了我可以帮你们节约10万元。”……这样的事每年都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发生着。
“估计中国平均年自杀率为23/10万,每年自杀死亡人数为28.7万。在中国,自杀死亡占全部死亡人数的3.6%,并且是第5位最重要的死亡原因。”2002年12月3日,北京回龙观医院正式将他们对中国自杀问题的研究成果公之于媒体。另据全国第三次精神卫生工作会议透露,12岁至35岁人群死亡的首要原因是自杀。有关专家指出,今后10年青少年将成为重点工作的重点预防对象之一。
震惊之余,我不能不思索少年之死的动机了。回想20多年前,我上中学的时候,我以及我的许多同学也经常挨老师的批评甚至打骂,而且比现在的惩罚严厉百倍,也经常遇到许多不如意的事情,可是我们从来没有过自杀的念头,也没听说过哪里有孩子自杀。也许现在的孩子会说:你们那时缺乏民主意识,没有独立的人格,而且那时的教育是一种落后的家长式的教育,你们之所以不选择自杀,是因为你们太愚昧、太落后了。
这种说法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今天的少年之死远非如此简单。思来想去,与“少年综合症”的流行关联甚大。细细梳理一下,“少年综合症”有六。
一曰“富贵症”。国家统计局所属的美兰德信息公司曾对北京、上海、成都、广州、西安5大城市的调查表明:全国0~12岁的孩子每月消费总额超过35亿元,其中北京每月花掉14亿元。在5个城市中,每月每个家庭为孩子花掉的钱平均是672元。中国孩子的“富贵症”由此可见一斑。
二曰“体弱症”。一种“后天性”的儿童免疫功能低下的现象,近几年在全国颇为流行。一有流感,孩子就感冒;稍一受凉,孩子就腹泄。起因非常简单,就是家长过分溺爱孩子、“小病大治”所致。再看广州有一年高考体检的结果:2万多考生中只有一成达标,是广州历年来最低的。
三曰“钱早熟症”。这是杂文家陈鲁民先生总结出的病症,在此,笔者“拿来”三例:一、湖南长沙一个小学生在日记中写道:“我最痛恨的是:父母不善于挣钱!我最苦恼和担心的是:长大能否挣钱!我最喜欢的格言是:有钱走遍天下!”二、重庆一个7岁的“神童”和记者有过这样一番对话。记者:“你的理想是什么?”神童答:“挣大钱。因为有很多钱才能享受,我将来要买汽车、买房子,周游世界。”三、北京某小学几个孩子在一起聊天,当话题扯到“慰安妇”可得赔款20万元时,一个小孩不无遗憾地说:“乖乖呐!要是我奶奶那时当‘慰安妇’就好了。”
四曰“缺乏阅历症”。记得有一年的高考作文题是《战胜脆弱》,可是有20%的安徽考生以父母双亡来写自己如何战胜脆弱,微笑着走上高考考场。在一本30份的试卷中,竟有1/5的考生说高考前父母双亡,令阅卷老师目瞪口呆。“缺乏阅历症”的孩子真想战胜脆弱,却未能战胜虚假。
五曰“暴力文化症”。少年之死,社会的方方面面自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暴力文化的无孔不入便是一端。如今,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的暴力文化已是“小儿科”,另有一种与死亡有关的体验更让人担心不已。2003年,长沙的吴先生就向媒体披露了一种吃惊不小的事:儿子是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几天以前吴先生下班回家,正好看到儿子与班上同学滚在地板上,儿子用双手死死按住另一个小孩的胸部。吴先生喝住两个小孩,两个小孩这才慌慌张张地停住,开始说“好玩”。后来在吴先生的逼问下,才说他们正在做一种“体验死亡”的游戏,目的是想“尝尝死亡的感觉”。“这种游戏很刺激!”儿子告诉父亲“死亡游戏”的玩法是:一个学生把另一个学生的心脏部位紧紧压住5分钟以上,使之产生幻觉,“感觉到全身没有力气,感觉四周一片漆黑,接着一些很恐怖的事情和鬼怪会在脑子里出现”。有时候,被压迫心脏的学生可能还会“慢慢地跟昏死过去一样”,另一个学生就会一个耳光将其弄醒。据悉,这种极危险的“死亡游戏”在学生中极为流行。我真不知道制造、贩卖这种危险游戏的厂家和商家是出于怎样的一种心里,假如他们的孩子正在玩着他们制造、贩卖的这种“死亡游戏”,他们作何感想?他们又允许吗?
六曰“厌世症”。一位14岁少年的自杀报告让人久久不能忘怀:“我为什么读书?考大学。考上大学又为什么?找一份好工作。有了好工作又能怎么样?找一个好媳妇?有了好媳妇之后呢?生孩子,让他读书,考大学,娶媳妇……”“这样的生活没有价值”……14岁的少年得出这样的结论,然后服毒自尽。
“少年六症”,可叹可怕可忧可虑。“富贵症”,让少年从小就热衷于不劳而获,贪图享乐;“体弱症”,让少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懒惰成性,丧失了最起码的生存资本;“钱早熟症”,让少年学会唯利是图,做任何事可以不择手段;“缺乏阅历症”,使少年遇事慌乱,遇挫即败,摔倒了就永远爬不起来;“暴力文化症”,暗示模仿力极强的孩子们追求原始欲望,导致越来越多的孩子热衷于“死亡体验”;“厌世症”,对少年是致命的打击,生无理想,活无目标,加上前“五症”,人生在少年眼里,吃喝玩乐而已,当他们觉得物质享受越来越多、精神财富却愈来愈少的时候,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呢?
少年之死之死因,在“少年综合症”面前,便初见端倪。生理、心理均不健全的少年,一帆风顺则罢,稍有风吹草动,在社会上石破天惊、让老师们瞠目结舌、让家长们痛心疾首的种种举动,则频繁出现。如不信,只要细细浏览报纸,每个月都会发现几起有关孩子的令人震惊的恶性事件。
少年,人生之花,人生之蜜,人生之希望,如今却已被“六症”所侵所毒所坑所害。花之过?园丁之过?社会之过?
“身中剧毒”的孩子
儿子5岁的时候,我教儿子写字,教到“篮球”时,儿子大喊错了,并拿出一本看图识字读物,翻到一页,上面果真印着“蓝球”字样。我还为他买过一本南方人编的《看图学唐诗》,这样一本700多字的小册子,里面的注意错误竟达58处。
儿子9岁的时候,我曾给他买了一个“超达牌”泡泡糖,打开盒子一看冒出一个卡片,上面一个“三点式”的妖冶女子赫然入目,儿子不解地问我:“爸爸,阿姨为什么不穿衣服呢?”我无言以对,只好搪塞他:“可能天太热了,阿姨受不了才穿得少吧。”儿子有一次买了一种叫“金88”的小食品,内有金四兄弟飞片,上面竟写着这样的话:今晚你会来吗?女同学喜欢我、为爱心醉、我心依旧。
有一个5岁的小男孩,正入迷地看警匪片,其母发现后调台,这个小男孩竟举起水果刀对母亲说:“我就要看,不叫看,我杀了你!”活脱脱一个小匪徒,真是现看现学现用啊!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借给同学一元钱买零食吃,一星期后未见还钱,就掏出玩具手铐将其铐在路边的树上。有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干,这位小学生振振有词:“有仇不报不是大丈夫,电视上的‘老大’都这么干。”
《中国教育报》的记者曾在成都10多家大商场发现了这样的游戏棋:凡持“强盗卡”和“黑手党卡”的可向对方收取10美元;《亿万富翁》说,通过下此棋可以从一贫如洗成为不可一世的亿万富翁;《游乐世界》称,如发现叔叔的钱夹中有零钱可全部取走;《整人专家》棋盒上印有“整人绝不手软,整人之后绝不后悔”的字样。这种游戏卡会把孩子引向何处?不用想,也能够知道。
湖北省襄樊市有一位姓杨的妇女,其子结束中考后,便一头扎进网吧。当晚9点多钟,这个孩子从网吧回来后,找母亲要三块钱。杨女士知道他拿了钱就会去网吧,便没给他。僵持到11点左右,杨女士要去休息,他的儿子恶狠狠地说:“不给钱,你今晚就别想睡觉。”他把卧室的灯打开,把电风扇开到最大档,把枕头抽走,还把一个30瓦灯泡凑在杨女士的脸前烤她。杨女士在被儿子百般折腾之后终于投降了。拿了钱的孩子对母亲说:“你管不了我了,我离不开网吧的。”他主动写了一份既不像保证书,又不像协议书的“宣言书”:“我在网吧里被杀死或烧死与母亲无关,每日给3元钱,不得拖延。我要钱全为上网,我去打传奇(一种游戏),包括包夜,以后我母不得干预。我母因不给钱,我百般折磨她,她奋起反击。最后,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战斗,我母终于让步。乌拉!革命胜利了!这已是第三次了,革命万岁!我还要继续努力!”
有人说,今天的孩子太幸福,要什么有什么。可我要说,今天的孩子也有很多不幸。细细想来,与孩子关系最大的电视、网络、儿童读物、玩具、食品,约孩子的竟是许多误导,他们从这些东西中学到的居然是暴力、色情、金钱欲和错误。
听说有的家长为避免孩子受到侵害,已规定不许孩子看电视,不许上网,不许看杂志,不许听收音机。可是,我始终在怀疑,这样真能避免孩子不学坏、不受毒吗?
杀人放火的孩子
2001年,《家庭生活报》报道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新闻:江苏太仓的一名只有18岁的高姓中学生,竟涉嫌杀人、抢劫、放火、盗窃4个罪名,而他曾是一个“三好学生”,2000年还被评为“优秀团员”。
当时看罢这则新闻,我简直已经出离惊诧了。花样年华,就走上邪路的少年我见过,但这样的人早已劣迹斑斑,明眼人很容易就察觉到。而且,这样的少年,多处在“天灾人祸”之下,或家庭不和睦,或父母过早离异,或在意外的情况下受人教唆学坏。换言之,似乎总是有那么一点儿可以原谅之处。况且,这样的少年,至多是小偷小摸,还是天良未泯,一般未见走上杀人放火的登峰造极之路。而这位高姓少年,父母俱全,并不缺乏家庭的温暖;学习优秀,非但不受人歧视,在学校甚至还高人一等。就是这样一个本应前程似锦、受人艳羡的花季少年,却四罪并犯,实在是不可思议。
细究这个少年的犯罪轨迹,发现有两点疑问是不可忽视的。其一,他的父母是否在无意中充当了帮凶?高某从小学三年级起就有小偷小摸行为,可他的母亲发现后置之不理,并未当回事,继续放任;初一时他写恐吓信敲诈勒索他人钱财,被公安机关教育处理过,可他的父母却请公安机关不要与校方联系,继续纵容儿子;高中时他多次行窃,被母亲发现后只是让他尽快处理掉,并不详细追问,可以说是一如继往地包庇儿子。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他犯罪的蛛丝马迹在父母眼里绝对有例可循,却总是被轻易放过,这种父母不是帮凶又是什么?!其二,高某的“犯罪天才”到底是从何而来呢?年仅18岁的高某在犯罪上的“早熟”简直让人瞠目结舌:他在盗窃时,即使无物可拿,也要吃掉别人的东西,绝不会空手而归;他在放火时,发现自己带的打火机没法使用时,竟从从容容地去附近的小卖店购买打火机。这样的“犯罪天才”已非常可怕,更可怕的是他的残忍。他在2000年12月28日行窃时被人发现,他竟用手卡、用电话线勒、用啤酒瓶砸等多种手段将年仅19岁的外地打工妹杀死。事后又担心留下痕迹,于是潜回作案现场,搬来液化气钢瓶,点燃被子毁尸灭迹。这个少年犯罪时的从容、坦然、老练,足以让那些惯犯自叹弗如,退避三舍。
在此,我有若干个不明白:这个18岁的少年,从小到大,是不是一直把偷窃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嗜好?是不是一直把犯罪作为一种实现自身价值的手段?是不是一直把杀人作为一种满足自己原始欲望的乐趣?从他犯罪的历程判断,这些疑问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笔者只想到了一个词:变态。
这个词又使我不能不产生另几个困惑:是什么让一个孩子产生了如此可怕的变态心理?是暴力电视?是暴力作品?是暴力网络(也许是本人杜撰的新词,但网络中的暴力比比皆是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社会上的不良风气的影响?
也许这是一个太沉重的话题,没有人能够真正明白。
睡不醒的孩子
人之一生,睡眠占去了一大半时间,这是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那么,对于正在成长中的孩子而言,每天究竟需要睡多少时间才够?医学专家指出,在正常情况下,6~12岁(小学)的孩子需要10~11小时睡眠时间,12~18岁(初高中)的少年则需要9~9.5小时。
中国的事情往往是这样的,理论上的合理性与生活中的现实性有着惊人的差距。广西城调队2004年对区内8个城市66所中小学的831名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46%的初中生睡眠时间低于8小时,而高中生的平均睡眠时间仅有7小时。课业最重的高三学生,没有一人达到标准睡眠时间,少于7小时的高达62%。即使是小学生,问题也相当严重:24%的1~3年级小学生、33%的4~6年级小学生睡眠时间低于9个小时。据日前公布的《汕头特区青少年生活状态调研报告》分析,青少年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睡眠不足现象极其严重。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曾历时两年,在10个城市抽取5846名学生,进行《中小学生人身伤害的处理与防范》课题研究。结果显示,超过一成的小学生、1/3的初中生每天睡眠不足8小时。
其实,对于孩子的睡眠问题,无论是从国家的政策看,还是从社会的呼声看,早已引起了足够的关注。早在1994年,原国家教委就发布了《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其中有这样的内容:“保证小学生每日有10小时以上的睡眠,初中生9小时以上的睡眠,高中生8小时的睡眠。”应该说,这项内容充满了人性化,而且非常尊重科学规律,符合青少年的实际情况。但是,10年过去了,这个非常人性化的《意见》在现实中遭遇了尴尬。2004年初,南京市人大代表、河海大学博导李致家教授写了一则建议,提出为了保证中小学生在生长期有足够的睡眠,能否把上学放学的时间也改成“朝九晚五”,与家长的上班时间衔接起来。这条不足百字的建议在南京引起了轩然大波,并引发了由南京市教育局组织的一场全市大讨论。2004年11月初,北京市政协从收到的1638件提案中选取出10大提案,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建议中小学生上学不宜太早”。委员们认为,目前学生普遍上学过早,放学又太晚。它暴露出的问题至少有:贪早,学生睡眠不足;贪早,学生安全不保;贪早,家长不放心。
令人遗憾万分的是,政府发文、民间呼声也好,权威机构调查警示也罢,都无法让孩子们睡好睡足。于是,万般无奈的孩子们只好利用“五一”、“十一”这样的长假满足了自己渴望补觉的夙愿。但是,这样的长假一年中能有几个呢?
一个显而易见的常识是,睡眠不足,给中小学生带来不良影响是非常严重的。睡眠不足将导致精神不集中、记忆力衰退、学习效率低下等;长期睡眠不足更可能导致大脑皮层功能紊乱、神经衰弱,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生理学研究表明,少年儿童的生长主要在睡眠时完成。深夜22时至1时是生长激素分泌的高峰期,如果错过这段睡眠时间,细胞的新陈代谢将受到影响。对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的中小学生来说,睡眠不足,正在不可修复地透支他们的青春和健康。国外还有过一项调查,让一组学生充足睡眠,让另一组学生睡眠不足,结果发现睡眠充足组的学生不仅成绩好,而且在情绪、联想力和处理人际关系上都占优。
那么,究竟是谁抢占了孩子们的睡眠时间?显而易见,在校时间长,家庭作业多,课外加班忙,是影响学生睡眠时间的三大因素。
调查显示,有52%的城市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扣除课间休息时间不超过7小时”,56%的城市初中生在校时间超过了国家规定的9小时标准,54%的城市高中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超过10个小时以上。除了正常的教学时间,各学校都不同程度存在节假日补课的情况。50%的学生曾在节假日到校上课,而初三和高三节假日补课的比例分别为78%和89%。那么,放学回家后,孩子们可以睡觉了吧?更不轻松。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都有近一半的学生每天写作业时间超过国家标准,其中22%的初三学生、48%的高三学生每天要写作业4小时以上。除了老师留的作业以外,相当数量的家长还留“父母作业”,进行家庭考试。
从上述调查看,孩子睡不够的问题,学校、家长都有责任。早在2000年,教育部就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问题发出紧急通知,许多城市为此把中小学早晨到校时间定为7:50或8:00。但实施以后,部分学校对此规定执行极为不力,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上早读课,理由是“不要浪费了早晨的大好记忆时光”。一些家长看到孩子有了多余的时间,不是让孩子睡觉,而是给孩子布置额外的“家庭作业”,请家教老师“开小灶” ,有19%的中小学生有请家教情况,77%的小学生、46%的中学生参加过各种课外培训班。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择校”增加了孩子在路途中的时间。如果所有的孩子都能就近入学,绝大多数孩子到校最多只需10~15分钟的路程,但家长们人为的“择校”,却让很多孩子把大部分时间浪费在路上,于是孩子不得不天天早起。从表面上看,学校、家长是导致孩子睡眠不足的“祸首”,但细细想来,学校、家长也很冤,也有一肚子的苦水要倒。
行笔至此,又归结到那个老话题上:为孩子减负。但是,中国的教育体制不真正改变,减负从何处下手?谁都清楚,要真正减轻学生的负担,绝不是单纯调整作息时间所能奏效的。无奈之下,只好退而求其次,调整一下作息时间也可以啊,哪怕让孩子多睡一个小时也好。
面对睡不醒的孩子,面对睡不够的孩子,面对整天叫困的孩子,我只能从内心发出痛心又无力的呐喊:“把睡眠还给孩子吧!”
救救孩子!阿门! (责任编辑:王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