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1月30日电 据宁夏《法治新报》报道,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自2007年起对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进行限产限排,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企业排污必须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据了解,自今年7月份以来,宁夏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编制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工作,以便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目前已经完成基础资料的调查、审核、汇总工作。2007年年底前宁夏将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2008年年底前将关闭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污染源排污口。
宁夏环保部门同时将对企业废水进行治理,规定凡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排污单位必须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自2007年起对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限产限排。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