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1月30日电(记者任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审结一起4人持枪多次抢劫珠宝店并造成1人死亡2人轻伤案。法院以故意杀人、抢劫、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销赃等罪名一审判处被告人罗冬林、陈洪武死刑,被告人唐建兵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蒋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2月21日,罗冬林、陈洪武、唐建兵经预谋后窜至四川省中江县凯江镇一珠宝店,持枪威胁店内人员,并使用榔头砸碎柜台玻璃抢走柜内价值约11万元的钻戒27枚。
今年2月23日,被告人罗、陈、唐三人经预谋后携带枪支窜至成都市龙泉驿区一珠宝店,持枪威胁店内人员,抢走价值32万多元的钻戒、金项链等物。
今年3月2日18时许,罗冬林等4人携带仿制式手枪窜至重庆市沙坪坝区“联华”超市一珠宝店销赃。被害人邹某因怀疑被告人罗所持项链有假欲报警,罗等人见状逃跑。被害人邹某、王某等人随即追赶。追赶过程中,被告人罗冬林持枪向被害人邹某射击,被告人陈洪武持枪向王某等人射击。邹某因被枪击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还查明,去年1月至今年2月期间,罗冬林、陈洪武持火药枪窜至四川省简阳市、成都市金堂县、新都区等地,抢劫现金、金项链、摩托车、手机等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的财物,并造成两人轻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