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定车辆应避让盲人,记者体验发现深圳司机很难做到
首条无障碍巴士线的开通;公厕里的残疾人专用厕位……虽然社会越来越多地为残疾人着想,仍有盲人还为过马路犯愁。盲人小丹说,人行道上的盲道常常被占,盲人老马则建议,深圳能否在华强北、东门等车流量大的路段安装路口交通语音提示,指引盲人安心过街。
每天穿行在这车水马龙的大都市,四肢健全的人们尚且要小心翼翼,失明的盲人要怎么办呢?昨日(29日)下午,记者跟着盲人夫妇老马和小丹体验了一把。
盲道常常被汽车小贩占
记者发现老马和小丹基本不走盲道,询问之下,小丹表示:盲道上常常被占,停着汽车,或者有小贩在做生意。还有的地方,盲道直接引导到了墙脚,有的干脆铺着铺着就断了,不如不走。记者跟随他们在上步中路荔园小学前的人行道上等公车,盲道被下水道分成一段段的,老马打趣说:“如果哪个地方没盖子,我就掉下去啦!”
但对盲人来说,过马路的时候是最危险的,看不到红绿灯,马路的嘈杂又让他们很难做出正确判断,只有跟着人流,或者感觉同向的车辆是否行驶,如果碰上了横穿马路的行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的汽车,盲人过街就堪忧了。小丹说:“有时候跟错了人,人家是闯红灯过马路,过了一半就跑过去了,我们俩就只能在路中间傻站着。”
“那不害怕吗?”记者问。老马哈哈一笑:“看不见就不知道害怕了。”
记者跟着老马和小丹,分别在繁忙的深南大道的十字路口和布吉关口附近的十字路口尝试过马路,都碰到了同样的问题:没有司机避让。老马和小丹高高举起盲杖,提醒司机避让,但许多司机宁可钻到盲杖底下,也不会选择停车让盲人先行,还有的司机大喊一声:“不知道让一让?”
“以前老师都教导我们看见盲人过马路上去帮一把,现在提的人不多了啊!”一位市民感叹说。
记者查阅了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过街提示器短期难推广
深圳的道路四通八达,但安装了盲人语音提示器的红绿灯却难觅踪影。深圳市交警局局长许东平对此也颇为无奈,“由于盲人专用通道建设不规范,无法在十字路口设置盲人辨向的音响设施。”因此,此类信号灯短期内还无法在深圳推广。
据了解,目前国际通用的无障碍设计标准之一是:“在盲人经常出入处设置盲道,在十字路口设置盲人辨向的音响设施”。上海已在60多个路口安装了250套带有音响的交通信号灯。它只是在普通信号灯上加装了一个喇叭,一旦信号变成绿灯,就会发出“嘟”的声音,提醒盲人抓紧时间过马路。(记者 秦婴 朱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