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境内的一段赵长城遗址近日遭到严重破坏。这段赵长城遗址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二海壕村,主体长达98米、宽5.8米、高3.4米,属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记者来到被破坏的赵长城遗址现场,看到赵长城遗址南侧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豁口,墙体剖切面上留下的挖掘印痕十分清晰。
在赵长城的南面空地上,取下来的墙体夯土被大型机械平整,摊出了一大片空地。
毁于人祸?
据介绍,这一段赵长城遗址高3~5米,基宽10~15米,夯土层非常厚,底部有一部分土石混筑结构,虽然经历了2000多年的日晒风蚀,但依旧非常坚固,除非使用大型挖掘设备才可以破坏成现在的样子。
根据调查,施工是从11月3日开始的,摊平的场地准备盖厂房。这个工程得到了九原区兴胜镇二海壕村村委会主任的许可,并且由主任指挥划定取土地点。在事发前的8月14日、31日,包头市文物管理处执法人员曾经两次到兴胜镇二海壕村现场,告知村委会负责人严禁进行损害文物遗址的施工行为。当地文物部门负责人对此很痛心:“历经数千年,这段长城没有毁于天灾却毁于人祸。”
实际上这种明知故犯的现象并不少见,早在半个月前,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对一起因修公路故意毁损明长城的事件做出处罚,内蒙古宏基路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处以50万元罚款。被破坏的这段长城位于内蒙古丰镇市隆盛庄东约1公里处,建有一处高大的烽火台,宏基路桥公司的公路设计是由南往北在烽火台附近穿越长城。内蒙古文物局获悉后,多次派工作人员赶到文物保护区施工现场,和施工单位共同勘查路段,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了公路绕行、钻道、架桥等建议。可是,宏基路桥公司认为此工程属于政府批准工程,只要是政府允许了,文物部门不应干预其施工。
为了保护明代长城遗址和三处古村落遗址不受破坏,自治区文物局专门召开了听证会,指出宏基路桥公司在公路建设施工中,未经申报批准,擅自挖掘作业,损毁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然而在听证会后,宏基路桥公司依然不听劝阻,我行我素,继续施工,在原来砂石路面的基础上又铺设了沥青路面,这对长城造成了难以恢复的破坏。
文物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林立
记者在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二海壕村调查了解,许多村民并不知道该段遗址是战国时期的赵长城,只知道是堵城墙。多年来,村民在长城内外随意建筑,随意取土。
记者在现场看到,距离赵长城遗址南侧不足10米的地带盖起了许多厂房,里面机器轰鸣。另外一处距离赵长城遗址不足50米的地带正在盖房。而依据《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长城遗址主体两侧外延100米属于文物保护区,从保护区范围外延100米属于建设控制地带,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严禁挖掘、爆破、钻探等各项施工作业。赵长城遗址周围的这些违法建筑经过文物管理部门多次执法,但是收效甚微,村民拒不执行。
“长城的大多数地段都处在贫穷的地方,这也是遭到人为破坏最严重的地方。”内蒙古文物局文物处处长王大方说,一些地方政府对长城保护缺乏重视;一些农牧民没有保护长城的意识,甚至在长城上开垦荒地种庄稼;更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经济利益肆意践踏长城。
“粗放式保护”亟待改变
据了解,世界上第一部专为保护长城而制定的国家性法规《长城保护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生效。内蒙古是全国拥有长城里程最长的省份,境内长城的长度占全国长城总长度的一半以上。内蒙古文物部门工作人员说,除了不可抗拒的风沙、地震等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成为制约长城保护的关键。
此外,文物保护人员和保护经费紧缺也是长城保护的两大难题。以内蒙古为例,虽然近几年自治区设立了区文物局和文物执法大队,可是工作人员仍然是原来文物处的6名工作人员,不过是多戴了几顶帽子而已。
由于财力匮乏,一年的文物保护经费一共只有800万元,“分”给长城保护的仅有几十万元。发达地区可以利用长城的旅游收入来保证长城的维修基金,而在内蒙古这样长城分布相对集中的欠发达地区,却没有长城旅游项目的收入,加之本身财力不足,对长城的保护和维修就更加力不从心。“除了加强基层的人力物力投入外,还应该组建专门的文物警察队伍。”王大方说,从正面和反面的经验得出结论,只有行政执法权和刑事执法权统一,才可能有效地保护文物。他说,几年前,内蒙古重要的文物集散地赤峰市就组建了文物警察队伍,从其运行的情况看,效果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