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顾 爽 通讯员贺美英)记者28日了解到,因为谎称丢失财物敲诈所住酒店,11月16日,王利军被呼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了解,2006年2月22日晚,王利军指使同伙李某、付某(二人已被判刑)入住呼市回民区通道街九鹏大酒店,次日,李付二人谎称丢失8000元和手机一部、腰带一条向酒店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