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18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共同主办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论坛”在江苏南京举行。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多个部委的官员和专家学者以及非公经济人士齐聚南京,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而共谋大计。 这是自“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颁布以来,有关非公经济的规格最高的一次论坛。
非公经济迎来“春天”——
17个部门出台22个配套文件
19个省市出台相关落实法规
“如果中国没有了民营企业,结果将会怎样?”站在讲台上,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自问自答,“别的不说,至少约有3亿人会失业。”
现在,非公经济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名副其实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非公经济创造了中国GDP总量半壁江山;创造了非农产业80%的新增就业岗位;提供了全国1/5的税收。
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因文件内容共36条,通常被简称为“非公经济36条”。这被认为是非公经济迎来大发展的“春天”。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介绍说,截至今年上半年,已经有17个部门和单位在市场准入、金融财税、公共服务、改进监管等方面出台了22个配套文件,还有一部分配套措施正在研究制定中。从地方的情况来看,截至目前,已有19个省(市)出台了落实“非公经济36条”的法规,约占所有省份的2/3。
“总体上看,《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取得了重要进展。”陈德铭同时坦陈:“但与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需要相比,进展还不够快、力度还不够大、社会还不够满意。”
在会议讨论中,尽管大家对于“非公经济36条”政策有着高度的认可,但是,对于具体落实情况,在肯定的同时,也不乏批评之声,有的甚至相当尖锐。
“非公经济没有完全获得一个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非公经济在实际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公正的地位。”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玉锁认为。
掀去制度“天花板”——
看得见,进不去,一进就碰壁
上面放,下面望,中间是道顶门杠
许多与会者认为:“非公经济36条”落实中最大的问题是市场准入问题。
此说的“背景”是,今年7月到8月,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4位副主任厉以宁、林毅夫、邵奇惠、王洛林分别带队赴黑龙江、浙江、内蒙古、新疆,就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颁布一年来的落实情况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公布了民营企业可以进入的许多领域行业,但现在问题没有完全解决。遭遇了“玻璃门”,即“看得见,进不去,一进就碰壁”。尤其是一些行政垄断部门和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如电信、广电、邮政、电力、金融等表现更为突出。
有非公企业家反映说,“上面放,下面望,中间是道顶门杠”,“非公经济36条”要真正落实,必须掀去制度“天花板”。有专家学者在论坛上指出,行业准入问题,究其深层次原因,仍在于政府职能没有切实转变。
“‘非公经济36条’所对应的每一个突破,几乎都要与现在的法律条文有冲突,法律体系跟不上,落实也是一句空话。”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说,目前除了已经修改的《公司法》、《证券法》外,《破产法》、《税收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的修改或制订,都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当然,对若干非公企业自身素质不高、内在实力不够、诚信意识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专家们也有顾虑。此外,许多人关心类似这样的问题:民营资本的逐利性和国有资本的公共性如何形成利益共同点以及如何保证基础建设的公共性。
民营企业家发出倡议——
自主创业生力军
创新文化开拓者
和谐社会推动者
18日,在这个聚集了段永基、刘永好、尹明善等近百名中国民营企业家中的佼佼者的盛会上,段永基作为企业家代表宣读了倡议书,表示要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中建功立业,争做自主创新的生力军;自觉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当好创新文化的开拓者;以服务人民为本,当好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者。
开幕会上,贾庆林主席赠言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增强社会责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闭幕会上,政协副主席黄孟复也指出,非公有制企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已经数次发出这样的倡议书。“社会责任”、“和谐”等看似与利润、经济效益关系不大的字眼,在民营企业家心目中的分量正日渐加重。
由民企老板而从政的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尹明善说,企业家的巨大财富是“七分社会赐予,三分个人打拼。”民营企业首先要在本企业内认真清理是否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行为,尽力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投身慈善事业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现兼任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的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胡德平说,民营企业家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回报社会,服务人民,成为创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实践者。
经济学家吴敬琏还指出,作为企业公民,现代企业还有其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市场纪律,照章纳税、诚实守信,保护生态环境,抵制贪污腐败行为,参与社会工作,关心平民福利等等,也都需要民营企业认真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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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1)产值占GDP的比重,已从1979年的不足1%增长到2005年的50%以上。(2)截至2005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2464万户,从业人员4901万人;私营企业430万户,从业人员5824万人。(3)内资民营企业投资总量由2000年的1380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3193亿元,5年之间增长了2.9倍,平均每年增长29.1%,明显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2%的增长水平,也高于国有和外资的增长水平。(4)创造的就业岗位不仅吸纳了国有和集体经济减少的这部分就业人员,实现了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还吸纳了绝大多数新增劳动力就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净增工作岗位600多万个,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以上,其中“十五”期间,非公有制经济在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从2.79亿增长到3.49亿,净增7000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