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专偷公司办公室,大到电脑,小到剃须刀,能拿的东西一件不落———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徐丽碧)三个老乡组成盗窃团伙,在厦专偷公司办公室、财务室。大到电脑,小到剃须刀,一个月内盗窃了价值17万余元的财物。 近日,肖某见和他的两名老乡因盗窃罪,被同安区法院分别处以10年至12年有期徒刑。
肖某见、王某和肖某胜是湖南省沅陵县的农民,来厦门后暂住在同安区。由于同是老乡,三人经常泡在一起,因为缺钱花,三人不约而同地打起当地一些公司办公室财物的主意。其实,肖某见和王某都有过盗窃前科,肖某见于2004年在广东河源被判了一年半的刑,王某也于2005年在惠安被判了半年刑。
今年4月14日晨2点多,肖某见和王某等人窜至同安新民镇的健裕纺织有限公司,翻进围墙并撬开了公司办公楼二楼窗户,扛走了三台电脑主机和一台液晶显示器,并顺手拿走了一部手机。随后他们将电脑主机与显示器卖了1500元,并当场分掉。
4月19日晨1点多,肖某见和肖某胜悄悄来到同安银芝茶叶有限公司,由肖某胜在办公楼外望风,肖某见则撬窗进入办公室。不过这次办公室里除了一部手机,便没有什么值钱的大东西。两人一合计,索性把办公室里的寿山石印章、长白山山参、电动剃须刀、皮包、洋参礼盒等物统统拿走。之后肖某胜分到了个皮包和手机,剩下的东西则全被肖某见兜回家。
4月22日晨2点多,肖某见和王某等人再次翻墙进入健裕纺织有限公司,撬门进入二楼财务室,用随身携带的撬棍、螺丝刀等撬开保险柜,盗走里面的现金7050元。
4月28日晨2点多,肖某见和肖某胜窜至厦门合成制罐有限公司,爬上该公司楼顶进入公司办公楼,撬门进入办公室。二人故技重演,除了拿走办公室里的一台摄像机和一台液晶显示器,顺便把里面的望远镜、岫玉雕、香烟、白酒和洋酒等物也一扫而光。
4月30日晨3点,肖某见等三人驾驶摩托车来到同安盛洲花生油厂围墙外,翻墙入内准备盗窃,但办公室里还有人,他们只得放弃。随后他们又来到厦门柏皇卫浴用品有限公司,翻墙进入了厂区,撬窗进入办公楼五楼,再撬门进了财务室并找到了保险柜,不过在撬保险柜的时候被保安发现,只得逃离现场。
连续两次作案未能得手,肖某见等人并不气馁。他们又骑摩托车来到同安华诚服饰厂,翻进厂区围墙,撬窗爬进办公楼,这回他们除了盗走两台数码相机和一台电脑,连办公室里的一只保险柜也一并扛走了。得手后,肖某见等人先用摩托车将保险柜载到郊外的龙眼林里藏好,随后找来羊角锤等工具,将保险柜撬开,一看,几个人高兴坏了,里面竟装着14万余元的现金,这些钱和偷到的东西被当场瓜分。分到钱之后,王某马上跑去买了一部手机和一辆摩托车。
不过这些钱在兜里还没揣热,这伙贼就栽了。华诚服饰厂失窃的第二天,肖某见和肖某胜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也于6月8日落网。经公安机关调查,三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竟盗窃了价值17万余元的东西。法院提醒“老乡帮”犯罪应引起重视据悉,今年1至11月份,同安区法院共受理共同犯罪案件105件,其中被告人籍贯为同一个县市的有48件,比率达45.72%,出现“老乡帮”共同犯罪的现象。
形成“老乡帮”犯罪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外来务工人员间以地域或血缘为基础建立起人际关系,共同的方言便于沟通,彼此互相信任、依赖,通常聚居一处,形成牢固的“老乡”网络;二是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为无业人员,处于城市的边缘人群,无所事事,容易纠集;三是人生观出现偏差,法制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青少年务工者,价值观念未完全树立,易受成年老乡所影响;四是外来工利益表达机制和维权体系本身的不完善,许多外来工没有享受到市民待遇导致心理失衡。
对此,法院建议,一方面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特别是对一些老乡聚集的出租房屋重点控制,避免治安混乱的盲点、乱点;另一方面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特别是外来工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同时还须建立更加健全的利益表达网络和维权体系,使外来务工人员进一步享受到市民待遇,减少老乡裙带关系的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