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记者刘树鹏)11月29日,国家审计署网站公开了河北省审计厅就盐山电力审计违纪问题所作的情况报告,对事情的经过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
报告称,从2005年9月起,河北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沧州市审计局从所属各县级审计机关抽调人员,对所辖县、市、区进行交叉审计。盐山审计组分别由黄骅市审计局基建科科长滕义忠(任组长)和盐山县审计局3人、南大港区审计局1人共5人组成。审计工作从2006年3月20日开始至4月11日结束。4月11日中午,供电公司宴请审计组。饭后,审计组成员张洪涛在发动汽车引擎后,突然死亡。
报告指出,沧州市审计局盐山审计组在审计期间,多次接受被审计单位宴请,此后又参加了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外出旅游活动,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审计干部形象。依据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盐山县审计局局长王荣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销职务处分;给予盐山县审计局副局长刘新才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盐山审计组组长藤义忠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销黄骅市审计局基建科科长职务;给予沧州市审计局副局长朱玉山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沧州市审计局投资科科长宋文华及盐山县审计局其他成员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沧州市审计局局长田永利通报批评,令其作出深刻检查。给予盐山供电公司总经理张红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对副科级调研员苑洪福、办公室主任张春义通报批评。
省审计厅在报告中对事件原因进行了剖析,认为这件事暴露出在执行审计纪律、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一些制度和规定本身也存在缺陷。由于地方财力状况不平衡,地方审计机关的经费标准高低不一致,多数市县审计经费不能自理,很难断开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为廉政建设埋下隐患。
盐山审计员猝死事件曝光后,省审计厅召开了全省审计机关精神文明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以此事为反面教材,在审计干部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整顿活动,活动为期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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