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林福龙)昨日,泉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7日至2007年1月1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朱明关于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建辉关于泉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泉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听取和审议泉州市财政局局长颜伟劲关于泉州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泉州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7年预算草案;批准泉州市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7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傅圆圆关于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勇民关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汉宗关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7.选举泉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