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长专线
早报记者黄祖祥徐占升文/图
昨日下午,晋江市司法局林峰局长掌线晋江市长专线(85612345),共接听市民来电咨询投诉12件,其中大多数咨询与法律知识和服务有关。
昨日下午,林峰局长刚接听专线,就有一名男市民来电反映称,他已经离家外出打工两年多,可是妻子竟然和别人同居并怀孕了,当他到法院提出离婚时,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他妻子目前怀孕在身,不能判决受理,对此他觉得很疑惑,孩子不是自己的,为什么不能离婚?
对此,林峰局长解释说,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出于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在妇女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的话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是女方提出而法院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则可以离婚。
记者随后从晋江法院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因此,对于这名男子提出的离婚请求,法院方面目前无法立案处理。
随后的来电,主要咨询农民工欠薪、工伤及拆迁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法律援助问题,林峰一一详细登记并给予解答。“司法局的主要业务就是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业务,以及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工作。对于市民咨询、反映的问题,能当场回复和处理的,将当场办结;当场处理不了的,我们将要求相关部室处理,并及时反馈。”林峰局长说。
几种情况可申请法律援助
早报记者黄祖祥徐占升
昨日,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陈主任介绍,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因经济困难或者发生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这些合法权益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或低保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
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或委托辩护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为其指定辩护的,以上几种情况,法律援助机构将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据了解,符合规定、通过法律援助申请的公民,可以免费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目前,晋江已经分别成立了专门面向妇女、军人军属、残疾人、老年人、职工等对象的法律援助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