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通讯员王丽)被查出名下有辆汽车,赵先生未能获得海淀民政局的低保待遇。对此不服,他将对方告上法庭,昨天,海淀法院一审维持了民政局的决定。
今年年初,自称“失业后一直没有经济来源,还要抚养与前妻所生孩子”,赵先生向海淀民政局提出低保申请。
不服这一决定,赵先生将海淀民政局告上法院。庭审中,赵先生承认他确实拥有一辆汽车,但该车辆因牵涉一起交通事故被暂扣,并欠下了很多费用,而他目前确实没有收入。
判决认为,赵先生拥有汽车,而汽车属于价值较高的商品,并非城市居民生活所必需。按照市低保规定,赵先生不应被列入该救助范围。宣判后,赵先生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