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给曹先生开的收条。记者谢伟摄
本报讯(记者谢伟赵辉)10天前,粮油批发商曹先生从小寨好又多超市购买3000桶食用油并付清全款,超市当时说货不够过几天攒齐了再一起运走。可是超市却一直没有向曹先生出货,曹先生觉得超市应该遵守承诺,做生意应该讲究诚信。 昨天,他又一次跑到超市讨说法。
昨日9时,曹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从事粮油批发生意。11月20日,他在小寨好又多超市购买了3000桶某品牌3L装菜籽油,当时一桶油价20.4元,他交了61200元货款。当时,超市大宗采购部的一韩姓员工给他写了收条,并盖了单位的公章,称没有那么多货,等攒够3000桶油后再一起运走。曹先生说,24日菜油涨价了,20.4元一桶的油卖到了24.5元,超市方面便不愿交货,自己去了几次都没提成货,超市负责人对他说,这个合同是员工失误造成的,他们现在只能给退还61200元的货款。
在小寨好又多超市,记者看到该品牌3L装菜籽油标牌售价是24.5元。也就是说,同样是3000桶该品牌的油,涨价后的销价要比涨价前多12300元。记者陪曹先生来到超市大宗团购部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称这是他们员工的个人行为,和超市无关。曹先生质问:那收条上怎会有两个公章呢?难道因为涨价,觉得吃亏就可以不履行合同吗?如果跌价了,风险就该顾客承担吗?事先签订的合同,怎能随意反悔呢?
经过长时间的协商,超市昨日仍旧没有向曹先生交货。
最后,无奈的曹先生表示,如超市继续不履行合同,将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读者许先生提供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