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小乙通讯员张羿实习生王婧)临近年底,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运输、燃放开始进入旺季。市公安局治安局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治安局要求各相关分县局在审批烟花爆竹购买申请时,要严格审查经销单位资质、运输资格等条件,坚决打击无证和超量运输烟花爆竹;在开具烟花爆竹运输证前,要对辖区日杂(土产)公司储存仓库全面清理、检查和摸底,严格控制储存量;要防范焰火晚会的安全保卫;重点监控传统烟花爆竹生产区,严打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私人作坊。
举报电话:110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87277150,碑林分局87451051,莲湖分局87274791,新城分局87441524,雁塔分局85586100,未央分局86261042,灞桥分局83553077,阎良分局86866186,站前分局87421641,临潼分局83812683,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86516052,长安分局85650925,蓝田公安局82724387转18,高陵公安局86912179,周至公安局87156066,户县公安局84818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