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1月29日发布通知,加大对收入过高的行业、企业工资分配的调节力度,高收入垄断行业工资浮动比例将由0.75下调至0.6以下,即企业效益增长1%,员工工资总额最多可以增加0.6%。
通知规定,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尤其是2005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企业,要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将其浮动比例下调至0.6以下。
今年,金融、电力、电信、烟草、煤炭、石油石化等行业的国企将成为工资监督检查的重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要求,12月31日前,央企应将自查报告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否则,如被查出问题,将被区分处理。据新京报、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