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旅游发展实质是要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的生存环境成为一个整体”。通过发展旅游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又要考虑旅游对当地文化遗产、传统习惯和社会活动的影响。可持续发展在乡村地区的重要性也日益显现。我省黄山市的乡村旅游在全国起步较早,尤其以黟县西递、宏村为代表的古村落乡村旅游发展较为成熟,在当地乃至全省扮演着排头兵的角色。 基于实地调研,笔者认为,当前我省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需处理好几对矛盾。
1、游客追寻纯朴的乡风民俗与过度商业化之间的矛盾。“乡村性”是乡村旅游的核心卖点,游客来到乡村旅游目的地不仅是领略乡村地区的原始风貌,而且是感受当地纯朴的乡风民俗。徽州区的聚落景观保存得相对完好,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不仅如此,这些古村落依然是当下居民的社会—生活空间,因此,社区居民作为地方性旅游产品的一部分,其态度和行为组成目的地好客资源。没有人文气息的古村落充其量只是建筑躯壳,纯朴的乡风民俗才使古村落富有人文内涵。然而,随着景区的开发、游客的大量涌入,过分浓厚的商业化气息却破坏了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前些年,随着游客大大增多,村民们看到了巨大的商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破墙开店、拆除古民居改建餐馆、旅店等现象严重,破坏原有的建筑和环境,使古村落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遭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对此应引起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2、政府主导与社区参与之间的矛盾。社区参与旅游发展过程是社区旅游取得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必要条件,当地社区参与旅游管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之一。但从现状来看,古村落在制定旅游发展决策时,决策主体是政府、旅游开发经营者,当地居民很少有机会参与到旅游开发决策中来。尤其是在出租古村落旅游经营权之类的重大问题时,只有当地政府与开发公司之间的对话,而土地的拥有者村委会和房屋所有者农民却没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和途径,甚至不知情,导致各方矛盾的产生。据笔者调查,大多数村民所谓的参与旅游发展也只是被要求搞好门前卫生,维护村落秩序等,没有实质性地参与到旅游发展中来。为此,政府部门和旅游经营者应致力于提高社区居民的旅游意识以及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欣赏程度,让他们了解与旅游相关的知识及发展旅游有可能带来的益处和问题,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的特殊重要意义。当地政府、旅游经营者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对居民进行旅游政策法规、旅游技能等知识培训,提高社区参与能力。
3、公共物品投入与资金缺位的矛盾。公共物品投入在这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徽州有很多古村落,资源条件非常不错,但道路交通配套设施跟不上。从长远利益角度出发,外来投资者虽然想改变这一现状,但是巨大的资金投入与企业追求利润快速实现的目标是相悖的,有些更是力不从心。除西递、宏村等初具开发规模的几个景区之外,很多古村落的周边交通还需要很大投入,这一部分公共物品的投入亟待解决。二是古建筑维修资金,一些古民居产权虽然归个人所有,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它们是人类共同的遗产,应当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景区经营权转让之后,门票所得大部分归公司所有,一部分以文物保护基金的名义给县政府,一小部分给村镇两级,村民所获得的分红微乎其微。参观户按照景区的经营情况可以获得额外的一部分分红,但这些分红远不够支付参观户房屋的维修费用,导致居民私人房屋的维修资金缺位,一些房屋在外表上看不出来,但实际上内部结构已经非常脆弱,居民有心却无力改变这一现状。公共物品资金缺位问题如果没有引起重视,最终会导致“公地悲剧”。
4、产业资本介入旅游业方式与和农户交易成本高低的矛盾。产业资本进入旅游开发,其中就有与当地农户的交易成本问题。一般来说,产业资本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扩张方式主要有:一是社区内部自生产业资本通过兼并临近社区实现低成本扩张;二是与社区有关联的外部产业资本借用社区力量整合社区资源;三是外部资本进入社区;四是产业资本通过乡村建设支持农村社区发展。目前西递旅游模式大致靠近第一种模式,尽管现在增大对单个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但总体上以村办旅游公司为旅游开发投资的主体。宏村旅游经营模式大致属于第三种模式。西递村办旅游的模式之所以引发村民关于收益分配的矛盾较少,与其村办旅游的模式天然地具有地缘性、从而在与村民谈判交易过程中阻力较小有很大关系。有的地方则将旅游开发经营权委托外来公司,如果企业不能将占有的土地资源资本化的部分收益以各种显性的方式让渡给村民,则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村民各种方式的阻挠,从而增大交易成本而影响企业的经营绩效。为此,应当研究合适的开发经营模式,尤其是政府应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以加以规范。(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