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昨天发布了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了解到,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将享受每学年最高免2200元,并可获得1000元生活、学习补助的甲等助学金。
据了解,享受助学金的对象包括在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因突发事件(如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遇意外使家庭丧失主要经济来源等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据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助学金共分甲、乙两个等级及临时性困难补助,但各等级补助不能同时享受。持有“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享受甲等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