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昨日闭幕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具体任免情况如下:
任命:
周传美为省高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朱绍清为省高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曾志红为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毛善刚的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名元的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兴国的省高院审判员职务;
李正福的省高院审判员职务;
胡文虎的省高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记者邹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