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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浩贤遭斩手后,被送医院急救。
香港消息香港7岁男童岑浩贤遭继母孔敏仪买凶斩伤手脚案,香港法官于前日中午宣判,案中全部六名被告,除主谋孔敏仪外,策划人曾可威、刀手罗嘉豪和陈展航、开的士接载刀手往梨木树的伍德荣,以及安排雇用的士司机的中间人杨胜光,一并列席判刑,其中曾可威被重判入狱18年。
据悉,香港高院暂委法官赖盘德在宣判时形容,这宗案件是他见过其中一宗最狠毒的蓄意伤人案,案中第一被告曾可威,即男童岑浩贤继母的前度男朋友,案件已证据确凿地认为他有罪,但他仍然不认罪,显示他无悔意,所以两项控罪蓄意伤人及普通袭击罪成立,判他入狱18年,同期执行。
而案中另外两名刀手,分别是陈展航及罗嘉豪,由于他们认罪,及协助控方指证其他被告,考虑到这些情况下,法官判他们分别入狱10年及9年。
继母两周后宣判
协助及教唆严重袭击其他人身体的另一名被告杨胜光,亦被判监两年。至于在案中的负责接载刀手的的士司机,法官表示,虽然他不知道受害人是一名小童,但因他为了钱就协助袭击其他人,所以他的罪行亦严重,因此重判他入狱8年。
另外,岑浩贤继母孔敏仪原本亦于前日一同接受法官判刑,但法官表示,她的代表律师求情说,孔敏仪患有产后抑郁,但律师没有为她准备心理报告,所以法官就将案件排后两星期宣判,等候她的心理及精神报告有结果后才判刑。
据透露,岑浩贤去年7月8日出门上学时,在梨木树住所大厦外遭人殴打至流鼻血,然后于8月25日傍晚6时补习完毕返抵梨木树村五座对开空地时,被罗嘉豪按倒在地用菜刀斩手斩脚,事后证实右前臂和右手腕有七处很深刀伤,另外右大腿有两处刀伤。陈展航则在旁边阻止贤仔外婆救援。警方事后拘捕6人。(中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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