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1月30日专电(记者杨玉华)记者从安徽省建设厅获悉,廉租房制度已经在安徽省全面铺开,全省17个省辖市中已经有16个市开始实施廉租房制度,还有1市正在制定实施办法,该制度将惠及全省5万余名低保家庭。
据了解,安徽省实施廉租房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发放廉租房住房租金;二是直管公房租金减免;三是新建廉租房。除部分城市结合旧城改造兴建部分廉租房外,大部分地区都采用发放租金和直管公房租金减免的办法,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廉租房住房租金标准根据各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物价状况,从每平方米4元到10元不等。
安徽省建设厅房产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17个省辖市中除亳州市还在制定实施办法外,其余16个市已经开始实施廉租房制度。当地享受低保的群众只要住房尚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就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廉租房。根据测算,全省将有5万余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保户成为首批受惠者。
安徽省要求各地在实施廉租房制度中坚持程序公正,规定廉租房申请人必须由街道、区、房管局三级审核公示,保证真正困难群众享受廉租房制度的优惠。同时为每位廉租户建立详细的住房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据悉,廉租房是保障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种重要的制度。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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