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发生在2004年的广州“5.11”毒酒案11月30日终审宣判。这宗共造成14人死亡、41人受伤案件的首犯程才明,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2004年1月,程才明购进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精,售给易新灵,易新灵将酒精转卖给易祖启等4名“地下酿酒作坊”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