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2月1日讯
(记者杜颖实习生方丹)为农民和农业组织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我市今后对农民和农业组织放贷最高将给予100万元的贴息。《海口市本级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稿)》昨天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今后农民在贴息方面获得的实惠越来越多了。
申请贷款贴息有条件
新《办法》提出,只要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市级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比如,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培育、研发和引进名、优、新品种以及农产品包装、储藏、加工和保鲜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科研机构;产品达到出岛、出口标准或年加工额达1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生猪存栏量达2000头以上的养猪专业户或5000头以上的企业等。
贴息期限为1至3年
据了解,个人可获得的市本级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不超过50万元,企业和其他组织可以获得的市本级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为1至3年。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本市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金融机构做出同意贷款意见后,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农业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支农贷款贴息手续,市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报市政府支农贷款贴息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实施。支农贷款贴息实行半年申报制度。(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