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30日,省林业局出台《新农村造林绿化建设标准》,提出到2010年,全省年均植树150万亩,每年成片造林90万亩。全省村民每户保持栽有10棵以上树木。
据了解,该标准首次提出了造林绿化的各项指标。
该规划要求,各地在制定农村地区的建设规划时,逐步要把生态脆弱区、污染严重区、低洼高岗区、四旁三荒闲置区调整为生态建设用地,用于造林绿化。 (马健 周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