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重庆妹子陶洁在南京已生活了14年,其间嫁了两个丈夫,生了两个孩子。第二任丈夫竟以重婚罪向公安机关告发自己!幸好,两份户籍证明帮她摆脱了麻烦。 卖到溧水嫁作人妇 陶洁是重庆荣昌人。1992年,这个年轻的女孩满怀着憧憬走出山城,跟随两个陌生女人来南京“找工作”、“见世面”。 不想,外面的花花世界还来不及看上一眼,她就被卖到了溧水一户姓孙的农家,嫁为人妇。这张结婚证上,陶洁的出生日期为1971年4月17日。
婚后不久,陶洁与丈夫孙宝华生下一个男孩,到儿子7岁那一年,夫妻间有了不顺意的事儿,孙宝华总会向老婆挥拳头,打的次数多了,陶洁就有逃离家庭的想法。
后来,孙家亲戚为陶洁在外面找了一份工作,出来打工。两年后,安德门劳务市场里,她遇到了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的男人…… 二次结婚嫁个江宁人
与陶洁看对眼的人名叫盛海兵,江宁人,在外打工为生。相同的境遇让这一男一女有了更多的言语,2001年夏天,他们同居了。
很快,结婚提上了议事日程。陶洁始终没有拿出自己现在的身份证,而是不远千里跑回重庆荣昌老家,在当地开了一份未婚证明和户籍证明。这一份户籍证明上,陶洁的出生日期为1975年4月14日。2002年2月5日,盛海兵与陶洁在江宁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生下一个男孩。 身份证暴露被查老底
对于陶洁来说,盛海兵是个合格的丈夫。一次无意间,盛海兵看到了老婆的身份证:出生日期1971年4月17日,家庭住址溧水县某乡村,顿时一头雾水。盛海兵前往溧水,找到了那个“家庭住址”,得知陶洁有个丈夫叫孙宝华,还生有一子,且没有离婚。夫妻的感情急转直下。2006年11月,双方为离婚又一次坐下协商,结果谈得并不愉快,盛海兵干脆拨打110,“让公安机关追究你重婚的刑事责任!” 两份证明“帮了忙”
江宁区检察院审查发现,陶洁有两份户籍证明,一份为重庆荣昌县户籍证明(出生地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1975年4月14日,另一份为溧水县户籍证明,登记出生日期为1971年4月17日,1993年1月10日从重庆觉远乡因结婚迁入。两份户籍证明形式均合法有效。
承办检察官解释,如果陶洁为1975年4月14日出生,那么她1992年登记结婚时未满20周岁,属于法定的无效婚姻,这样一来,与盛海兵的结合就不存在重婚了。由于无法判定陶洁1992年登记结婚时是否已达到法定婚龄,其涉嫌重婚罪的证据不足,江宁检方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文中人名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