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今年15岁的小丁是如皋某高中的高一学生。5年前,她的父母离了婚,小丁随母亲生活,其父每月贴补其抚养费150元。当她进入高中读书后,各种费用迅速增加,由于家庭经济拮据,其母在无奈之中向法院起诉前夫,要求将每月的150元抚养费提高到200元。
11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丁父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200元,小丁的医疗费、高中阶段的所有教育费则凭发票由其父母各负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