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29日审议并调低了10个成员国提交的2008年至2012年第二阶段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分配安排。
参加此次审议的10个国家包括英国、德国、希腊、爱尔兰、卢森堡、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斯洛文尼亚和瑞典。
欧盟委员会说,它将10个成员国在提交的“国家分配计划”中要求的排放额度总体上削减了近7%,相当于在去年的排放基础上降低了7%,不同国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削减。
欧盟委员会负责环境事务的委员斯塔夫罗斯·迪马斯说:“今天做出的决定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那就是欧洲将致力于实现《京都议定书》的目标,成功实施欧盟排放交易机制。”
根据欧盟2005年1月正式启动的排放交易机制,各成员国应制订每个交易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家分配计划”,为参与企业确定具体的减排目标,并决定如何向企业分配排放权。但这一方案需要得到欧盟委员会的批准。
欧盟的排放交易机制是欧盟成员国实现其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主要手段。根据2005年2月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欧盟承诺到2012年将把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8%。
根据这一机制,企业每年从本国政府获得一定的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如果当年排放量超出配额或低于配额,企业则可以从市场上购买或卖出配额。欧盟希望通过这种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多采用能耗低、污染少的技术和设备,同时通过市场调节以最低的减排成本实现欧盟整体减排目标。
2005年至2007年是这一机制实施的第一阶段,目前已有25个欧盟成员国的1.15万个企业加入了这一配额交易机制,它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欧盟总排放量的一半。
(新华社布鲁塞尔11月29日电)(黑龙江日报) |